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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莒南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08月11日
    莒南发改字〔2023〕59号各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县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我县物业服务收费有关政策明确如下:一、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1.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023年08月11日
  • ●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范宗斌、孟今朝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3年08月11日
    莒南政发〔2023〕20 号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范宗斌同志任县公安局督察长。免去:孟今朝同志的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莒南县人民政府2023年8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08月11日
  • ● 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八月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3年08月04日
    莒南交安办字〔2023〕21号局属各单位:根据局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工作实际,经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了《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八月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附件: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八月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表莒南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7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八月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23年08月04日
  • ●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3年非采暖季我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2023年07月18日
    莒南发改字〔2023〕46号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现将《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3年非采暖季我市城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临发改价格〔2023〕175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我县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自2023年4月1日起调整为3.85元/立方米。在此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二、各管道天然气经营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2023年07月18日
  • ● 莒南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3年07月18日
    莒南政办字〔2023〕27号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现将《2023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17日(此件公开发布)2023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莒南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
    2023年07月18日
  • ●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鲁南高铁莒南北站高铁广场停车收费标准申请的批复
    2023年07月13日
    莒南发改字〔2023〕43号莒南县高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你公司《莒南县高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鲁南高铁莒南北站高铁广场停车收费的申请》收悉。为规范莒南县高铁北站停车场收费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临沂市人民政府2018年第28号令)...
    2023年07月13日
  • ●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片区内附属幼儿园的通知
    2023年08月14日
    十街办〔2023〕19号根据《山东省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8〕174号)、《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17]41号)、《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十字路街道所属片区内共计公、民办幼儿园69所:公办幼儿园25所,民办幼儿园44所(已办理民办机构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29所;正在办理民办机构...
    2023年08月14日
  • ● 莒南检字﹝2023﹞6号莒南县检验检测中心关于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3年08月12日
    莒南检字〔2023〕6号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 长:张 宁 党组书记副组长:杨昌廷 党组成员、副主任成 员:庄会峰 机械建材股股长石常春 轻工股股长刘应炜 食品股副股长孙晓兰 质量管理股副股长孙海滨 化工股 科员董彦军 化工股 科员孙志娜 计量测试所 科员岳远浩 农畜产品股 科员滕 超...
    2023年08月12日
  • ●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关于印发《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08月10日
    临公交莒〔2023〕5号各队、科、所: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有效化解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全力稳定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根据公安部、公安厅交管局关于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现将《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加强指挥调度、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全力确保夏季行动取得实效。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2023年7月10...
    2023年08月10日
  • ● 莒南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县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3年07月18日
    ​莒南民发〔2023〕12号各县管社会组织:为提升内部治理水平,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2023年度县管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一)取得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二)获得评估等级已满5年有效期的;(三)在等级评估中未获得...
    2023年07月18日
  • ●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 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关于明确莒南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年07月17日
    ​莒南发改字〔2023〕42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形成机制,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有效缓解停车设施供求矛盾,根据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市等有关规定,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共同印发了《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临发改成本〔2022〕37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同时,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
    2023年07月17日
  • ● 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帮包“百千工程” 工作方案
    2023年07月17日
    ​湿地管理服务中心发〔2023〕3号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推进县“百千工程”深入开展,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现制定帮包计划:一、帮包村庄板泉镇寨子村二、时间安排2023年7月 16日至10月31日三、具体工作计划帮助村庄完善规划设计,研究解决问题、指导推进工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全面整治村庄人居环境,展现助力乡村振兴的担当。1、于2023年7月中旬,到寨子村开展工作对接和现场办公,全面了解村居建设情况。2、每...
    2023年07月17日
  • ● 莒南县公路中心2023年职工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2023年07月14日
    ​临路莒政发〔2023〕15号为做好2023年职工技能培训、教育工作,全面提升公路干部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学习型、创新型行业建设,今年临沂市继续举办第十六届“劳动之星”技能竞赛,市公路中心继续举办全市公路系统第十九届职工技能竞赛,为促进素质技能提升,确保取得优异成绩,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公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公路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以职工自我学...
    2023年07月14日
  • ● 莒南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调整体育总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2023年07月09日
    ​莒南教体通字〔2023〕31 号各镇街体育总会,各体育协会(俱乐部):为进一步加强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和管理,根据《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市级以下体育总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体字〔2015〕20号)要求,经研究,现将莒南县体育总会组成人员名单调整如下:主 席:左银武副主席:徐勇 薛严严秘书长:秘书处设在教育和体育局社会体育组织管理股,孙磊同志任秘书长。成 员:王英 何中余 赵勇 李学华 刘景堂孙涛 张国强 ...
    2023年07月09日
  • ●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业技术人员转为管理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07月04日
    莒南建发〔2023〕16号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业技术人员转为管理人员实施方案》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6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业技术人员转为管理人员实施方案根据上级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转换的有关规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从事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符合岗位要求...
    2023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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