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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
    2022年11月1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201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在北京等8个省(直辖市)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通知,将试点工作扩大至全国,对于审判阶段被告...
    2022年11月18日
  • 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2022年11月18日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规范公路养护市场秩序,保证公路养护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公路养护作业,是指为保证已建公路符合相关技术要求而采取的预防或者修复作业活动,不包括公路日常养护。第三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
    2022年11月18日
  •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白茶”品牌发展战略推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11月16日
    ​莒南政办字〔2022〕67号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莒南白茶”品牌发展战略推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莒南白茶”品牌发展战略推介实施方案茶产业是我县重要的农业特色产业之一,是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为加快推进我县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白茶产业,提高“莒南白茶”品牌影响力,助力农民增收,推...
    2022年11月16日
  •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莒南县相沟镇人民政府印章的通知
    2022年11月16日
    莒南政办字〔2022〕66号​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因原“莒南县相沟镇人民政府”印章磨损严重,无法继续使用,现制发“相沟镇人民政府”印章1枚,编号:3713270053057,自公布之日起启用。原“莒南县相沟镇人民政府”印章(编号:3713270046055)同时停用。附件:印模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15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印
    2022年11月16日
  •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莒南县规上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的通知
    2022年11月12日
    莒南政办字〔2022〕64号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亩产效益评价工作的通知》,县亩产效益评价领导小组对我县2021年度规上服务业亩产效益进行了综合评价,经数据采集、数据审核、企业数据确认、测算打分评价、评价结果公示五个环节,形成评价结果,现予以公布。附件:2021年度莒南县规上服务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1年...
    2022年11月12日
  •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2年11月12日
    莒南政办字〔2022〕65号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莒南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莒南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1.5灾害分级1.6森林火灾形势分析2主要任务2.1解救疏散人员2.2组织灭火行动2.3保护重要目标2.4转移重要物资2.5维护社会...
    2022年11月12日
  • 莒南县民政局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审批衔接的通知
    2022年11月08日
    ​莒南民发〔2022〕44号各镇街、县直有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2022年5月1日,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第十二条第六款规定,“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批准”。为做好衔接工作,特通知如下:一、11月1日前,己受理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事项...
    2022年11月08日
  • 莒南县司法局关于召开2022年政务公开培训会议的通知
    2022年11月06日
    莒南司发〔2022〕26号各相关科室:为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召开全局政务公开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11月7日14:30分二、会议地点局501会议室三、参会人员各相关科室科室负责人四、会议要求1.请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注意保持会场秩序莒南县司法局2022年11月6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11月0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22年11月04日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
    2022年11月04日
  •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关于印发《深化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工作方案》的 通知
    2022年11月02日
    临公交莒〔2022〕14号​各队、科、所:现将《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深化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                     2022年8月2日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深化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为纵深推进全县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2022年11月02日
  •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2022年10月30日
    省有关部门,各市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科学、规范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发挥信用信息的应用价值,经过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发改信...
    2022年10月30日
  •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印发《临沂市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22年10月30日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推进住房公积金诚信建设,防范骗提、骗贷行为,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市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以下简称“失信黑名单”),是指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审定确认的,违法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缴存单位和缴存...
    2022年10月30日
  •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继续执行莒南县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标准的通知
    2022年10月30日
    ​莒南发改字〔2022〕85号各供热经营单位:根据莒南县城区集中供热情况,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县政府第十八届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我县城区集中供热价格不作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供热价格、时间及实施范围(一)供热价格1.居民住宅供热终端销售价格按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扣除公用楼梯和未封闭阳台为套内建筑面积)计收,每个采暖期21元/平方米(含高层建筑二次加压费)。2.非居民住...
    2022年10月30日
  • 莒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莒南县农村公共供水价格的通知
    2022年10月30日
    ​莒南发改字〔2022〕86号各有关供水经营单位:为加强莒南县农村公共供水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农村公共供水工程长效运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临沂市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第十八届第16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我县农村公共供水价格作如下调整:一、用水分类农村公共供水价格实行分类定价,按使用性质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三类。二、用水价格(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1...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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