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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印发《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2年10月27日
    ​湿地管理服务中心发〔2022〕11号机关各股室、五洲游乐园、弹力公园:为进一步做好鸡龙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法》、《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及省市湿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莒南县鸡龙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工作需要,经莒南县鸡龙河湿地服务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制定《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2022年10月25日(此...
    2022年10月27日
  •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效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2年10月26日
    ​莒南政发〔2022〕20号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高效刚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李守光同志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赵伟杰同志为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庞涪文同志为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卢纪杰同志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女儿童医院)主任(院长);张凤练同志为县陡...
    2022年10月26日
  •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临沂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2022年10月25日
    ​各县区党委组织部、 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财政金融办公室,沂河新区筹建办组织人事组、政法综治组、财政金融组:根据《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鲁退役军人发〔2022〕5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8月1日起调整我市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
    2022年10月25日
  • 关于推动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2年10月20日
    建设发展水利风景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为充分发挥水利设施功能、维护河湖健康生命,推动新阶段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及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
    2022年10月20日
  •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南县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通知
    2022年10月20日
    莒南政发〔2022〕21号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莒南县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莒南县人民政府2022年10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莒南县2022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为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市场供需状况...
    2022年10月20日
  •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设立公职律师的意见
    2022年10月20日
    莒南综执发〔2022〕27号‍市司法局:​根据国家、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建立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作用。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10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10月20日
  • 莒南县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莒南县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拟命名人选的公示
    2022年10月19日
    莒南司发〔2022〕24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切实提高基层法治意识,培育基层法治人才队伍,为我县基层社会治理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莒南县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莒南县在各村(社区)全面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经前期遴选推荐(或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镇(街)初核、县司法局复核等程序,拟命名莒南县村(社区...
    2022年10月19日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意见
    2022年10月18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2017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在北京等8个省(直辖市)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2018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通知,将试点工作扩大至全国,对于审判阶段被告...
    2022年10月18日
  •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千人大入企、安全大帮扶、隐患大清零”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年10月18日
    莒南综执发〔2022〕26号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现将《莒南县“千人大入企、安全大帮扶、隐患大清零”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10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千人大入企、安全大帮扶、隐患大清零”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局基层安全生产水平,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筑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防线,根据县里要求和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以...
    2022年10月18日
  •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刘德健同志进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通知
    2022年10月18日
    莒南综执发〔2022〕25号‍局属各单位、各科股室队(中心):​根据《关于印发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的通知》(临人社发〔2020〕7号)、《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和分级竞聘上岗工作方案》、《< 临沂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2022年10月18日经局党组研究同意,按照事业人员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相关工作流程,对刘德健同志进...
    2022年10月18日
  • 自然资源部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维护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的通知
    2022年10月13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陕西、黑龙江、四川、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有关汽车生产企业、网约车经营企业以及导航电子地图制作测绘资质单位:当前,智能网联汽车(包括智能汽车、网约车、智能公交以及移动智能配送装置等)新业态迅猛发展,为方便出行、减少污染、改善交通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案,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同时其运行和服务高度依赖实时的高精度坐标、高清影像等数据支持。...
    2022年10月13日
  •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莒南县分局莒南县企业环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
    2022年10月12日
    莒南环发〔2022〕第11号​第一条 加快建立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规范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激励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行...
    2022年10月12日
  • 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科技园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2年10月11日
    山东省农业科技园管理办法为加强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建设与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山东省农业科技园发展质量,推动省级农业科技园助力乡村振兴,健全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根据《山东省“十四五”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规划》要求,参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山东省农业科技园,是指由省科技厅批准建设的省级农业科技园(以下简称“农业科技园”)。第二条 农业科技园建设坚持以市场...
    2022年10月11日
  • 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
    2022年10月10日
    各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大数据局:现将《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商务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大数据局2022年2月17日山东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非道路移...
    2022年10月10日
  • 山东省老年教育条例
    2022年10月10日
    2021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体系建设第三章 组织实施第四章 服务保障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老年人继续受教育的权利,促进老年教育事业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老年教育以及相关服务...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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