洙政发〔2021〕7号
各村(社区)、镇直部门:
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制定了《洙边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为做好水、旱灾害的防范和处置,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带来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水、旱、地质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干旱、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溃堤(坝)、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学校和集镇防洪以及供水危机等自然灾害。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维护社会稳定,尽力做到不倒一坝,不溃一堤,不损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把洪涝干旱灾害的预防管理放在防灾减灾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测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分级负责,加强督查。洪涝干旱灾害按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村(社区)委会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各有关单位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村的应急处置工作。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洪涝干旱灾情的发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现状,科学调度,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重大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和水利工程险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党委书记为总调度,由镇长任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第一副总指挥,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镇武装部、镇纪委、镇应急办、镇水利服务中心、镇党政办、镇派出所、镇财政所、镇民政所、镇卫生院、镇广播站、镇农业技术推广站、镇林业站、镇农机站、镇教委、镇交通运输所、镇供销社、镇联通公司、镇移动公司、镇供电站等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快速高效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日常工作。
(二)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防汛抗旱政策,及时掌握全镇水情、旱情;组织实施抗洪抢险及抗旱减灾措施,制定镇防汛抗旱方案;组织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对全镇水利设施实施统一调控和调度;组织对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及责任人
镇武装部:负责动员民兵预备役部队组建防汛抢险队伍,担负防洪抢险和转移物资、群众等重大任务。
镇纪委:监督、指导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执行防汛抗旱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情况进行督查,对因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镇应急办:(1)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同水利服务中心共同负责全镇防汛抗旱日常工作;(2)组织制定全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3)负责指导、监督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抗洪抢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在建度汛工程项目的安全度汛工作,做好重要防洪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监督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4)负责指导城镇防洪工作。
镇水利服务中心:(1)配合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镇防汛抗旱日常工作;(2)组织制定防洪工程预案和水资源应急预案;(3)负责指导、监督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抗洪抢险工作;(4)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做好防汛调度和抗旱水源调度;(5)制定并监督实施全镇防汛抗旱措施以及工程防汛、应急处理和水毁修复工程计划;(6)负责指导城镇防洪工作。
镇党政办:(1)履行汛期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枢纽作用;(2)指导全镇洪涝和干旱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3)负责协助全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体系建设;(4)牵头组织特别重大突发防汛抗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工作。
镇派出所:(1)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2)依法查处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料及破坏水利、水文、通信设施的案件,打击犯罪分子,协助做好水事纠纷的处理;(3)遇特大洪水紧急情况,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保护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4)协助组织防汛抢险队伍;(5)协助做好河道清障及抢险救灾车辆的通行工作。
镇财政所:(1)协助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工作;(2)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经费。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镇民政所:负责洪涝旱灾地区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镇村镇建设服务站:(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险工险段抢险措施的制定落实;(2)负责镇村防汛排涝规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加强镇村防汛排涝工程的安全运行管理;(3)组织镇村规划区防汛排涝以及抢险工作。
镇广播站:负责组织广播电视的抗洪抢险、抗旱宣传工作,及时报道灾害性天气警报和防灾抗灾知识。
镇农业技术推广站:(1)掌握农业洪涝受灾情况;(2)负责洪涝旱灾后农业生产救灾与恢复;(3)协助组织防汛抢险队伍。
镇林业站:(1)协助做好重点险工险段抢险措施的制定落实;(2)负责做好林区防汛及林场、苗圃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3)协助政府组织清除河道行洪区内的阻水林木。
镇农机站:(1)协助做好防汛物资供应;(2)负责组织调用农业机械参加防汛抗旱工作。
镇教委:负责组织、监督学校校舍检修和学生管理工作,确保防汛安全。
镇交通运输所:(1)负责所辖交通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和防洪安全,汛期督促船舶航行服从防洪安全要求;(2)优先组织运送防汛抢险、防疫、抗旱人员和物资、设备;(3)为紧急抢险和撤离人员及时组织提供所需车辆、船舶等运输工具。
镇供销社:(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汛物资的供应;(2)负责组织抢险人员和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必需物资。
镇联通、移动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汛期通信畅通。
镇供电站:(1)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2)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所有成员单位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责任人要加强巡查力度,并将检查情况每月26日前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539-7623010)。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山洪灾害预警
建立山洪灾害易发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体系,落实观测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逻制度,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干旱灾害预警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落实预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和干旱灾害统计,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行动
1、镇防指小组组长主持镇防指成员会商,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启动本应急预案,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及相关领导,派工作组赴一线指导防洪抗旱工作;同时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由镇防指副组长带班,加强防汛(抗旱)值班,及时发布汛(旱)情通报及防汛抗旱措施;镇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镇防办随时将情况上报县防指。
2、受灾村(社区))委会的干部应根据镇防指指令及时动员、部署本村防汛抗旱工作,服从镇防指的统一调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3、以属地为主的原则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及时组织防汛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受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措施
1、汛情灾害
当发生汛情灾害后,镇防指组织成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形势进一步恶化。当汛情灾害形势严峻时,对是否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按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发生汛情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或失踪,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险,并及时做好汇报。
2、干旱灾害
加强旱情监测和抗旱工作的宣传,密切注视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及时组织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物资。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三)信息报送和处理
各类防汛抗旱信息要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随后补报详情。所有信息必须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响应级别,由组长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六、预案的实施
预案启动后,镇防指统一指挥村组及各有关单位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镇防指研究分析雨情、水情、旱情、险情和灾情,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进行调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镇防指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村根据职责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抢险救灾。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织实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镇武装部负责所属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并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协助村转移危险地方的群众。成员部门单位分别指导抢险救灾工作;镇民政所负责指导灾民安置和救济救助工作;镇综治办、武装部、派出所、司法所负责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和道路交通秩序。
(二)抗旱救灾。干旱发生地的村组织全社会力量抗旱救灾。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协助调处水事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三)应急资金保障。镇财政所牵头,应急办、水利站、民政所、国土所等单位负责镇级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和争取上级财政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负责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四)医疗卫生保障。镇卫生院指导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五)后勤保障。灾害发生的村配合镇政府负责抢险物资、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器械、药品等后勤保障。
(六)灾情核查。应急办牵头,所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了解、收集、核实本行业的灾害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七)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的村应根据洪涝灾情及防灾减灾工作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方的重建工作。
各村(社区)委会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每个成员单位必须成立抢险突击队,并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七、附则
(一)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防指报镇政府进行表彰。对防汛抗旱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防洪法》、《水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本预案由镇政府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洙边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