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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莒南县城区与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
解读专家:王文军,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程师
联系电话:0539-7212734
地址: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沂市莒南县南环路中段北侧
一、基准地价对土地出让价格的影响
基准地价的更新和实施,为土地价格评估提供依据,为市场配置土地要素提供参考,为政府加强土地市场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是规范土地评估行为、反映土地资源稀缺程度、推动土地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和工具。
基准地价反映地价总体水平与变化趋势,是土地价格的参考,也是政府衡量土地资产、调节土地市场的依据,具有相对稳定性。土地出让的起始价,是根据土地评估价、土地开发成本和政府产业政策等具体情况综合评估确定的,基准地价在其中发挥参考作用,最终的土地成交价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
二、基准地价的内涵
(一)城区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日:2023年1月1日。
2.土地权利状况:完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4.标准容积率:商服用地1.5,住宅用地1.5,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1.0。
5.土地开发程度:
(1)商服、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一、二级地“七通一平”(包括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暖、通气、通讯和土地平整),三、四级地“五通一平”(包括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讯和土地平整)。
(2)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一级地“七通一平”(包括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暖、通气、通讯和土地平整),二、三级地“五通一平”(包括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讯和土地平整)。
6.土地还原利率:商服用地7%,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6%,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5%。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类别一包含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八个二级类。
类别二包含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两个二级类。
(二)建制镇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日:2023年1月1日。
2.土地权利状况:完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土地使用年期: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服务用地50年。
4.标准容积率:商服用地1.2,住宅用地1.2,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服务用地1.2。
5.土地开发程度:“五通一平”(包括通路、通水、排水、通电、通讯和土地平整)。
6.土地还原利率:商服用地7%,住宅用地6%,工矿仓储用地5%,公共服务用地5%。
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类别一包含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八个二级类。
类别二包含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两个二级类。
三、本次调整的主要变化
(一)评价范围调整。随着国家批准的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的正式启用以及《莒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编制,要严格控制城镇空间,优先保护生态空间,持续保障农业空间,进一步生态优先、构建国土空间新格局对评价范围进行了调整。与上一轮相比,本轮评价范围变化主要集中在北部,北部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向南缩减,共减少863.83公顷。
(二)级别调整。根据最新的定级指标因素对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进行调整。
(三)价格调整。本轮基准地价更新,商服用地涨幅最小;城镇住宅用地高级别涨幅稍大;工矿仓储用地与上轮相比涨幅较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也有不同程度上涨。地价水平符合目前的市场行情,也与全省基准地价的调整趋势相吻合。
四、本次地价执行标准
本轮基准地价采用的是《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的用途分类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对用关系如下视图(显示部分用途对应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