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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 |
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莒南县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 |
解读专家:曹文萍,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副主任,管理八级
联系方式:0539-7288019
现场解答地址: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沂市莒南县嵋山路76号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发明创造积极性,结合《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加快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提高创新主体专利转移转化能力,设立专利奖专项奖励资金,表彰奖励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作出的贡献。原《莒南县专利奖励办法》(莒南政办发〔2019〕6号)的部分条款,已与当前经济和事业发展新形式不相适应,为适应经济与事业发展新形势、提高专利转移转化能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以及激发创新积极性,有必要对《莒南县专利奖励办法》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完善,重新修定《莒南县专利奖励办法》。
二、专利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
奖项设置:专利奖项通常包括金奖、银奖、优秀奖等多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奖励标准和荣誉。奖项的评选范围涵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等多个领域。
参评条件:参评专利需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并具备稳定的专利权。专利需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且专利权人同意参评。专利需具备较高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对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有显著贡献。
评审流程:专利奖励的评审工作通常由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流程包括初审、公示、初评、复审和终审等多个环节,确保评选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奖励措施:获奖专利将获得一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以表彰其创新成果。部分地区还会为获奖专利提供政策扶持和宣传推广等支持措施,帮助获奖者更好地实现专利的市场化和产业化。
三、新办法条款主要变化
一是调整评奖周期。评审周期由现行两年一评改为每年一评,更加激发发明人的创新积极性。
二是加大奖励力度。由原《办法》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对获得莒南县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每项奖励金额分别由原来的1万元、0.4万元、0.2万元提高至2万元、1万元、0.5万元。
三是完善申报条件。根据国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求,对莒南县专利奖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方面进行了完善。申报条件:申报专利应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申报专利被侵权的,专利权人积极采取维权措施,或在国内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中胜诉。申报材料:增加专利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生态效益证明材料、针对该专利采取的保护措施说明及专利布局情况证明材料;申报专利被侵权的,专利权人积极维权取得显著成效的证明材料或在国内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中胜诉的证明材料。
四、新办法制定产生的影响
国家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求对专利奖的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方面进行了完善。重新修订后的《莒南县专利奖励办法》明确要求申报专利应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且专利权人积极采取维权措施或在国内外重大知识产权纠纷中胜诉的,将给予优先考虑。这一举措有助于提升全县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高社会各界对专利奖励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进一步满足公众对奖励工作的需要,同时也为有效提升全县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实现专利数量稳步增长提供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