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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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坊前镇康山社区村庄规划文本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编制单位:山农土地规划设计服务(山东)有限公司

山东金坤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零一九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村庄分类与发展定位3

第三章产业发展与布局3

第四章村庄国土空间格局与管控4

第一节生态保护与修复4

第二节农田保护与土地整治6

第五章村庄建设规划7

第一节用地布局7

第二节道路交通8

第三节基础设施9

第四节公共服务设施12

第五节农房建设13

第六节绿化景观14

第七节历史文化保护16

第八节防灾减灾17

第六章规划实施19

第七章附则20

附录一:规划控制指标表21

附录二: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22

附录三:近期建设项目表24

附录四:村庄规划管制规则25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挥村民主体地位,编制好用、管用、实用的“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实现乡村经济、社会、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第2条 规划范围

本村庄规划范围为坊前镇康山社区所辖村域全部国土空间,包括李家崖、胡家崖、岔河、黄山前村,总面积1962.82公顷。

第3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分两个阶段

规划基期:2019年

近期:至2025年

远期:至2035年

第4条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土地复垦条例》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农规发〔2019〕1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

《临沂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纲要(2018-2022年)》

《山东省莒南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莒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莒南县坊前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TD/AT1032-2011)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

《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山东省村庄建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

《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

《美丽村居乡村风貌规划指引》

《美丽村居村庄设计导则》

《美丽村居建设导则》

第5条 规划原则

多规合一、统筹安排。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整合村庄土地利用、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统筹安排村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

保护生态、绿色发展。加强对各类生态保护地、地质遗迹、水源涵养区和优质耕地等的保护,整体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优化布局、节约集约。优化村域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盘活利用村庄闲散用地,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建筑布局,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传承文化、突出特色。传承乡土文化,利用自然环境,保护特有的村庄肌理、建筑风貌、农业景观,突出文化特色和地域特色,营造具有地方特点的人居环境。

尊重民意、简明实用。规划编制应体现村民主体地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划成果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村民接受和执行。

第6条 规划底图

以莒南县坊前镇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成果、数字线划地图和国土数字正射影像图作为工作底图,并用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地理国情普查、实地调查及监测数据作补充。平面坐标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比例尺采用1:2000。部分居民点建设规划采用1:500航测工作底图。

第二章 村庄分类与发展定位

第7条 村庄分类

康山社区李家崖村、胡家崖村、岔河村村庄分类为存续提升类,黄山前村因古村落的历史文化保护,村庄分类为特色保护类。康山社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

第8条 村庄发展定位

康山社区发展定位为一二三产业融合,建设为自然与人文和谐、特色农业种植、石雕石刻与旅游养生联动发展的现代社区。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

发挥自身红色文化、古村落、石雕石刻、月牙河等资源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发展特色农业+石雕石刻+旅游养生等产业。从产业、生态、人居环境等多方面实现村庄的振兴发展。

第三章 产业发展与布局

第9条 产业发展策略

坚持“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三生融合”等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存量变革、增量崛起双管齐下,深入挖掘本地特色资源,利用良好的“山—水—林—田—湖—草—村”等自然资源,通过“引入资本,村民入股”等模式,激发村庄特色产业活力。

提升农业生产优势,优化农产品结构,推动全村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扶持种粮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强化第二产业园区优势,实现产业链延伸发展。利用自身靠近山系、交通便利的优势,以及原有的石雕石刻艺术传承,构建现代石雕石刻产业新体系,力争形成石雕石刻小微企业孵化园。实现项目数量、质量双突破。为农民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整合现状资源,实现农旅融合发展。村庄旅游业是旅游业与农业的一种结合,是第三产业在不影响第一产业基础上的一种附加,是农业向多样化经营转化的最佳形式。

通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将坊前镇康山社区建设成为集特色种植、石雕石刻、休闲、观光、电销为一体的乡村生态旅游名区。将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通过这些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村民经济收入,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

第10条 产业发展布局

一二三产业融合,特色农业、石雕石刻产业园与旅游养生联动发展的现代社区。

高效农业示范区: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吸纳贫困户就业,帮助规划区居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在现有作物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经济作物种植业,发展高效农业,打造科技农业示范种植区,实现农业高效发展。

石雕石刻产业园区:园区内建设共享生产线和环保处理系统,提高自动化、智能化生产水平,力争形成石雕石刻小微企业孵化园。此外产业园内将建设为以石文化格调为主的特色小镇,打造建设石刻文化创意空间。在销售方面,充分利用大数据,打造线上线下销售。

古风民俗游览区:规划区是包含大嵯峨农耕博物馆、前张岳河库区移民展馆、岔河知青展馆“一线三馆”的红色文化旅游片区。同时黄山前村部分村落为传统古村落,记录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保存着民间传统的文化精髓,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

康体养生区:岔河村具有优秀的自然环境,靠近岔河,气候宜人、空气清新湿润、景色水光秀丽。以健康产业为核心,将健康、养生、养老、休闲、旅游等多元化功能融为一体,形成生态环境较好的特色养生村,满足游客度假、养老、养生的需求。

现代生活集中区:结合村庄建设的实际需求,打造生态宜居的村庄环境,配套建设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时注重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增强村民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自觉性,促进乡风民风美起来。建设更加文明、和谐、美丽的家园环境,让每一位村民都拥有满满的幸福感。

第四章 村庄国土空间格局与管控

第一节 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11条 生态红线

规划区康山、黄山为生态敏感区、脆弱区,已划入生态红线内,面积40.62公顷。空间规划确立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地位,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空间管控要求,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实行严格管控。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第12条 生态保护与修复

将村域内山体、水域、自然保留地、生态林划为生态用地,生态空间涵盖除农业空间、建设空间之外的所有国土空间。构建康山社区的生态安全格局,康山社区生态用地面积共242.35公顷。

规划将月牙河、北部山体、农用地作为近期生态修复和整治的主要对象。

1、月牙河治理工程

重点治理区内的月牙河,治理理念为活力河道+多样生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可持续发展。

1)塑造丰富的湿地水体形态—活力河道

分析地表径流,依据现状地形,塑造溪流、瀑涧、河湾、湖等水体形态。最大程度增加曝气,增加水、植物与土壤的能量交换,增强河流自我循环、自我修复的能力。

2)营造多样的河流湿地生境—多样生境

依托现有地形、现有植物,增加乡土花草植物种类,形成乔-灌-草,灌-草,草滩不同的植物层次,为鸟类提供多样的觅食环境,为河流生物提供多样的栖息环境。

3)打造野趣的游憩科普空间—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以河流湿地廊道为基础,完善慢行系统和停留空间服务配套。引导游客体验河流湿地的乐趣,为人们提供休闲、健身、娱乐、科普的绿色空间。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绿廊。

2、山体治理工程

重点治理、保护规划区内的康山、黄山。在山体保护上构建宏观层面的山水整体环境风貌保护、中观层面的空间管制、微观层面的山体生态修复治理的体系框架。

1)山水整体环境风貌保护

规划以保护为基础,以利用和发展为方向,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改善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并逐步影响到全规划区的投资与建设环境,提高周边地块的土地价值,进而带动坊前镇的全面发展。

2)中观层面的空间管制

为保护山体本身安全稳定,地形、地貌、山体轮廓线的完整以及生物安全等,山脚线以内的山体范围以保护为主,严禁改变山体形态、破坏山体地形地貌、破坏山体轮廓、砍伐植被、开山采石等行为。

3)微观层面的山体生态修复治理

采用生态景观提升模式来修复治理裸露山体缺口。通过“削上角、填坡脚”的方式创造缓坡地形,回填种植土后栽植植被。搭配油松、银杏、木槿、红叶石楠,形成良好的季相搭配和景观效果。

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

通过全域规划、全要素整治、全产业链发展。在生产上严格保护耕地、提升耕地质量;生活上优化空间形态、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生态上破解城乡生态空间萎缩、污染问题突出与景观破碎化的问题。

1)村庄建设用地整治

通过对村庄实行整理,进行合理规划,统一布局,可整合村域,盘活农村存量土地,改善村容村貌,加快了农村治危拆违和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优化,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2)人居环境整治

村庄道路、供水、供电、排水系统进一步改善,村内绿地与村庄周边绿化林带相结合,提高了绿地覆盖率,公共设施更加完善,改善了区域人文和自然景观,美化了当地生态环境。

3)美丽田园建设,

统筹推进规划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旱地改水田、耕地质量提升、宜耕后备资源开发以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优化耕地布局,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集中连片度。

第二节 农田保护与土地整治

第13条 农田保护

目前规划区耕地主要分布在村域周边,以一般农用地为主,中间分布永久基本农田。现状耕地面积1027.19公顷,永久基本农田962.31公顷。园地225.41公顷、林地190.45公顷、草地35.32公顷,农村道路29.04公顷以及设施农用地29.22公顷,田坎203.16公顷,坑塘水面26.98公顷,沟渠17.14公顷。农林用地合计1783.89公顷。

远期规划康山社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不作变更,面积962.31公顷。

表4-1 规划区新增耕地来源分析表

序号

地类

新增耕地数量/公顷

合计/公顷

1

农林用地

园地

8.65

237.63

林地

13.53

其他农用地

215.45

2

建设用地

工矿废弃地复垦

11.83

23.34

其他建设用地

11.51

3

未利用地

其他草地

2.87

8.96

其他自然保留地

2.38

陆地水域

3.71

合计

269.93

第14条 土地整治

1、农用地整治

农用地整理。规划区现状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62.31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域中部,现状耕地数量为1027.19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规划区农用地整理潜力来源有其他农用地整理(田坎)、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残次林地(有林地、其他林地、灌木林地)及低效园地(果园、其他园地、茶园)。

通过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电力工程及其他工程对田、水、路、林进行综合整治。提高项目区内道路通达率,完善灌溉排水设施,提高原有耕地质量等级,完善项目区内的生态防护体系。

规划远期至2035年,耕地数量1297.12公顷,永久基本农田962.31公顷。

2、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规划区现状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39.85公顷,规划对康山社区的各类破旧、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逐步引导拆旧复垦。拆旧区适合复垦为耕地,优先复垦为耕地,村内建设用地中的零星拆旧土地原则上留作公共空间,用于优化居住环境和公共服务。规划至2035年,可减少村庄建设用地面积23.3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23.34公顷,规划建设用地共计116.51公顷。

3、未利用地开发

本次规划区存在未利用地包括其他草地(有零星树木分布);裸地(岩石暴露,间有薄土分布);部分陆地水域,能够整治为耕地。

规划至2035年,规划期可减少未利用地面积8.96公顷,新增耕地面积8.96公顷。

4、工矿废弃地复垦

本次规划通过工程整治措施,将原来的荒山深坑变成了配套设施完善的梯田,不仅具有经济效益,更具有长远的生态效益,实现经济、生态双赢。规划区可减少工矿废弃地11.83公顷,新增耕地11.83公顷。

第五章 村庄建设规划

第一节 用地布局

第15条 人口规模

现状2019年:农户数2240户,人口6246人,常住人口4326人,常年外出务工1920人。

近期2025年:农户数2378户,人口6258人,常住人口4410人,常年外出务工1848人。

远期2035年:农户数2601户,人口6276人,常住人口4574人,常年外出务工1702人。

随着区域产业的发展,将吸引大量的就业人口及其家属。

第16条 规划区用地布局规划

1、村庄宅基地

本次规划,村庄宅基地面积共计76.95公顷。

2、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共计2.58公顷。

3、村庄生产服务设施用地

村庄生产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共计0.30公顷。

4、村庄基础设施用地

村庄基础设施用地面积共计1.11公顷。

5、村庄公园与绿地

村庄公园与绿地用地面积共计0.00公顷。

康山社区现状建设用地总面积125.38公顷,至2025年村庄允许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01.02公顷。

第二节 道路交通

第17条 道路交通

1、李家崖村

(1)主要道路:规划区域次干路山钢路南北向穿过李家崖村,路面宽6米。村域南侧规划有村村通道路,路面宽度4米。主要道路路面硬化率达100%,对外交通便利。

(2)次要道路:村内部原有纵向道路6条,横向道路4条。规划新建次要道路10条,路面宽3米,形成顺畅的交通路网,方便村民出行,道路路面为混凝土硬化,硬化率达100%。

(3)宅间路:道路宽为2米。

本村新增道路共计1770m,同时在村域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22盏。

2、胡家崖村

(1)主要道路:村域南侧规划有村村通道路,路面宽度4米。主要道路路面硬化率达100%,对外交通便利。

(2)次要道路:村内部原有纵向道路5条,横向道路2条。规划新建次要道路4条,路面宽3米,形成顺畅的交通路网,方便村民出行,道路路面为混凝土硬化,硬化率达100%。

(3)宅间路:道路宽为2米。

(4)停车场:考虑村民停车的安全、经济、方便,规划在村庄东北角建设生态停车场一处,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

本村新增道路共计640m,同时在村域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22盏。

3、岔河村

(1)主要道路:岔河村东侧为规划区次干路山钢路,路面宽14米;村域南侧规划有村村通道路月牙路,路面宽度4米。主要道路路面硬化率达100%,对外交通便利。

(2)次要道路:村内部原纵向道路十余条,横向道路6条。规划新建次要道路3条,共计960米,路面宽2.5-4米,形成顺畅的交通路网,方便村民出行,道路路面为混凝土硬化,硬化率达100%。

(3)宅间路:道路宽为2米。

(4)停车场:考虑村民停车的安全、经济、方便,规划在村庄建设生态停车场一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本村新增道路共计960m,同时在村域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32盏。

4、黄山前村

(1)主要道路:规划村村通道路环山路东北方向穿过黄山前村中部,路面宽度4米。主要道路路面硬化率达100%,对外交通便利。

(2)次要道路:村内部原纵向道路2条,横向道路4条。规划新建次要道路5条,共计307.5米,路面宽2.5-4米,形成顺畅的交通路网,方便村民出行,道路路面为混凝土硬化,硬化率达100%。

(3)宅间路:道路宽为2米。

(4)停车场:考虑村民停车的安全、经济、方便,规划在村庄东北角建设生态停车场一处,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本村新增道路共计307.5米,同时在村域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安装太阳能路灯32盏。

第三节 基础设施

第18条 给水工程规划

1、给水设施规划

规划保留祥龙湖(相邸水库)南侧原有自来水厂,规模为25000吨/日,占地1.5公顷,水源为祥龙湖(相邸水库)。

规划区供水管网全部采用二级供水。规划至2025年对现状供水管网进行改造,环状管网与枝状管网相结合,提高供水安全性,供水普及率达100%。

李家崖村:水源接自镇区给水管网,规划沿过境道路及主要村道铺设给水主管,管径为DN150,沿次要村道铺设给水次管,管径为DN80。

胡家崖村:水源接自镇区给水管网,规划沿过境道路及主要村道铺设给水主管,管径为DN100,沿次要村道铺设给水次管,管径为DN80。

岔河村:水源接自镇区给水管网,规划沿过境道路及主要村道铺设给水主管,管径为DN150,沿次要村道铺设给水次管,管径为DN100。

黄山前村:水源接自镇区给水管网,规划沿过境道路及主要村道铺设给水主管,管径为DN100,沿次要村道铺设给水次管,管径为DN80。

2、给水水源

祥龙湖(相邸水库)作为主要水源,地下水作为补给。

供水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要求。

3、用水量预测

(1)生活用水量

根据《村镇供水工程设计规范》(SL 687-2014),山东省最高日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规定,至2025年康山社区符合符合50-80 L/(人•d)用水定额标准,本次规划用水标准按照70 L/(人•d)测算。

日生活用水量:

70 L/(人•d)*6258人=438060 L/d

即438.06立方米/天。

(2)未预见用水量

未预见水量包括公建用水、市政用水、消防用水、管网漏失用水及未预见其他用水量,该值按规划区生活用水量的15%计。

未预见用水量:

438.06*15%=65.71立方米/天

总用水量预测为:

438.06+65.71=503.77立方米/天

由以上可知,远期供水量完全可以满足规划区用水的需求。

第19条 排水工程规划

李家崖村:规划李家崖村采用雨污分流制,在村庄西南部新建一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50m3/d,污水经污水管线集中收集后进入化粪池,然后接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沿村内道路敷设,沿主要道路敷设污水管道管径为DN400,沿次要村道敷设污水管道,管径为DN200。村内巷道铺设的污水管径不小于DN150,坡度不小于0.3%。农户化粪池污水及雨水排出管道管径不小于DN100,炊事、洗衣、洗浴等污水排出管道管径不小于DN50。

胡家崖村:规划胡家崖村采用雨污分流制,在村庄南部新建一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20m3/d,污水经污水管线集中收集后进入化粪池,然后接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沿村内道路敷设,沿主要道路敷设污水管道管径为DN400,沿次要村道敷设污水管道,管径为DN200。村内巷道铺设的污水管径不小于DN150,坡度不小于0.3%。农户化粪池污水及雨水排出管道管径不小于DN100,炊事、洗衣、洗浴等污水排出管道管径不小于DN50。

岔河村:规划岔河村采用雨污分流制,在村庄东南部新建一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270m3/d,污水经污水管线集中收集后进入化粪池,然后接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沿村内道路敷设,沿主要道路敷设污水管道管径为DN400,沿次要村道敷设污水管道,管径为DN300。村内巷道铺设的污水管径不小于DN150,坡度不小于0.3%。农户化粪池污水及雨水排出管道管径不小于DN100,炊事、洗衣、洗浴等污水排出管道管径不小于DN50。

黄山前村:规划黄山前村采用雨污分流制,在村庄东南部新建一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为140m3/d,污水经污水管线集中收集后进入化粪池,然后接入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道沿村内道路敷设,沿主要道路敷设污水管道管径为DN400,沿次要村道敷设污水管道,管径为DN200。村内巷道铺设的污水管径不小于DN150,坡度不小于0.3%。农户化粪池污水及雨水排出管道管径不小于DN100,炊事、洗衣、洗浴等污水排出管道管径不小于DN50。

规划村庄雨水自成系统,雨水管线铺设在村庄主要道路以及次要道路下面,雨水汇集后就近排入周边水体。雨水管线起点应尽量减少埋深,一般埋深不宜大于1.0米。

污水处理厂:规划新建相邸污水处理厂,占地2公顷,各社区处理后未到达灌溉标准的生活污水等在此处理。

排水管网布设采用重力流方式布设,污水采用管道的方式进行收集;雨水充分利用地形地势,以管道、沟渠的方式就近排入水体河道。

第20条 电力电信设施规划

1、电力工程规划

李家崖村、胡家崖村现状用电主要从村庄南部接10KV电力线,岔河村现状用电主要从村庄东部主路接入,黄山前村现状用电主要从村庄东南侧接入。经变压器分流后沿村主要道路接入各家各户。规划远期有条件可将“三线”(电力、电视、通信线)进行埋地处理,整治“三线”乱搭乱接。

2、电信工程规划

电信工程管网规划线路敷设方式宜为地下通信电缆,综合考虑弱电类线路的容量,避免和减少重复建设,使光纤尽量接近用户。有线电视线路与通信线路同路布置,可与通信线路同时施工。积极发展宽带业务,传输网络以光缆为主。

第21条 环保环卫工程规划

李家崖村:规划垃圾收集点9处,同时规划建设垃圾转运站1处,每处阳光垃圾屋的建筑面积为12平方米。规划建设无害化公共厕所1处,建筑面积30平方米。

胡家崖村:规划垃圾收集点7处,同时规划建设垃圾转运站1处,每处阳光垃圾屋的建筑面积为12平方米。规划改建村庄中部无害化公共厕所2处,建筑面积30平方米。

岔河村:规划垃圾收集点5处,同时规划建设垃圾转运站1处,每处阳光垃圾屋的建筑面积为12平方米。规划改建村域范围内无害化公共厕所3处,建筑面积30平方米/处。

黄山前村:规划垃圾收集点4处,同时规划建设垃圾转运站1处,每处阳光垃圾屋的建筑面积为12平方米。规划改建村域范围内无害化公共厕所2处,建筑面积30平方米/处。

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

第22条 社会(区)管理

李家崖村、胡家崖村、岔河村、黄山前村均将村委会大院规划为社会管理中心,同时设置社会事务受理中心、警务室、农业科技站、劳动保障服务站。

第23条 文体设施

李家崖村:规划在村委会大院内建设文化活动室,兼具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站、图书阅览室、留守儿童之家等功能。保留村域南侧的文化活动广场,规划在李家崖村西南角建设公共体育活动广场一处,方便村民健身活动。文化活动广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户外体育运动场建筑面积400平方米。

胡家崖村:规划在村委会大院内建设文化活动室,兼具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站、图书阅览室、留守儿童之家等功能。保留村委南侧的文化活动广场,方便村民健身活动。文化活动广场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岔河村:规划在村域东南侧建设文化活动室,兼具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站、图书阅览室、留守儿童之家等功能。保留村委中部的文化活动广场,方便村民健身活动。文化活动广场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

黄山前村:规划将文化活动室建设于村委大院内,兼具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站、图书阅览室、留守儿童之家等功能。保留村委中部的户外体育运动广场,方便村民健身活动。活动广场建筑面积4880平方米。

广场形成村内步行节点,是村民聚集、交流、健身的主要场所,丰富了村民的文化生活,提高了村庄的品味,增强了邻里之间的感情。

第24条 卫生养老

李家崖村、胡家崖村、岔河村均保留村庄原有村卫生室,方便村民看病就医,建筑面积80平方米。黄山前村规划新增村庄卫生室,方便村民看病就医,建筑面积80平方米。

李家崖村、胡家崖村、岔河村规划将幸福院及日间料理中心建设于村委大院内,黄山前村规划新增幸福院及日间料理中心,建设于村域西南侧,在家门口给老人们提供一个休闲、娱乐和服务为一体的养老场所。

第25条 教育设施

规划保留岔河村原有的小学和幼儿园各一处,对其进行整治修缮,方便村域及周边村庄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规划新增黄山前村幼儿园一处,对其进行整治修缮,方便村域及周边村庄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第26条 商业服务

李家崖村保留村庄原有的便民超市四处,为村民提供便民服务。

胡家崖村保留村庄原有的便民超市两处,为村民提供便民服务。

岔河村保留村庄原有的便民超市三处,同时规划在村庄西北侧建设农贸市场一处,为村民提供便民服务。

黄山前村保留村庄原有的便民超市一处,为村民提供便民服务。

第五节 农房建设

第27条 农房朝向

农房建设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的政策。综合考虑日照、常年主导风向和民居所在地的地形等因素,康山社区农宅确定为朝南向或依照地势南向略偏东,少部分农房朝向南向略偏西。。

第28条 农宅平面

农宅平面分区明确,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新建村居应设置起居室、卧室、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等功能空间。农宅建设以红瓦坡屋顶为主,农宅庭院结合生产需求特点,配置相应的附属用房,并与主房适当分离。在满足健康生活的前提下,方便生产。

农宅庭院规划设计为前院式(附属房舍布置在前院),前院为生活院,用于种植花、草或是农具院、果院等进行家庭副业的院落;生活和副业杂物混合的服务院。丰富院墙设计,创造自然、适宜的院落空间。

第29条 农宅风貌

农房设计体现乡村风貌特色,统一采用现代简约风格的农房建筑选型方案,简洁利落、朴素低调。同时融入传统元素,并符合其他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保持统一的建设风貌。鼓励运用当地乡土材料,使用当地工匠,传承传统建造技艺。

公建设计可以采用相对灵活的方式,既继承传统风貌特征也可以在材料、工艺、风格等方面适当有机更新,形成村落的新标识。

第30条 农宅高度

农宅层高不宜低于2.8米;属于风景保护和具有传统风貌、历史文化价值的黄山前村建筑古村落进行重点保护和修缮,建筑高度应符合保护要求。

第31条 农宅节能

通过设计手段提升乡村建筑的主动采光(遮阳)、通风和保温性能,节约能耗。推荐使用绿化遮阳等设计手段。

总平面布局、建筑朝向和种植绿化应利于夏季和过渡季节的自然通风,利于在冬季直接获取太阳能。

合理划定开窗面积,门窗可选用中空玻璃、塑钢窗框等经济易行的节能门窗,也可考虑与乡村建筑色彩基调相适应的木质或仿木窗框。

应遵循适用、经济、节能、美观的原则,积极利用太阳能、沼气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广节能、绿色环保建筑材料。

第六节 绿化景观

第32条 村道村巷整治

(1)主要道路整治指引

沿路公共空间功能分三类进行重新梳理:入户通行空间、街头绿化空间以及休息交流空间。沿街立面改造重点强调沿街白墙面的装饰、绿化、小品摆放。

(2)次要道路路整治指引

支路整治的主要内容为路面整治、景观绿化整治、建筑整治。保证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种植,建筑风格与农房改造风格相一致。

(3)宅间道整治指引

规划对村域内巷道公共空间进行环境整治,主要改造措施为道路:硬化、清理废弃闲置空间、景观绿化。为村民提供安全舒适的步行空间,营造具有田园风情的乡村小巷。

第33条 公共空间整治

(1)公园(节点)绿地

规划梳理村域内废弃闲置用地,打造村域内景观节点,同时通过设置健身器械、体育设施、布告栏、座椅以及反映当地民风的小品雕塑等设施,为村民提供休闲交往、健身空间。

(2)宅旁绿地

规划对村域内宅旁绿地公共空间进行整治,主要整治措施为:清理废弃闲置空间、新增宅前绿化、新增休闲交往、停车等功能。

第34条 景观小品配置

(1)街道家具指引

为营造戏剧文化气息浓厚的村庄环境,街道家具统一设计,以木质中式样式设施为宜。包括街灯、交通标志、路牌、消防栓、垃圾箱、公共汽车候车廊、座凳等设施。

(2)旅游标识系统指引

设置在村域内主要道路路口、重要节点、各类旅游设施处的各种指示性、说明性标识与村庄整体风貌统一,与街道家具协调一致,采用以木质为主的中式样式。

第35条 绿化配置

(1)村庄绿化植物选择原则

适地适树、适境适树,根据具体环境特点,选择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树种。乡土植物为主,外来优秀植物为辅,因地制宜的种植经济林果,形成兼具乡村风情与经济特色的村庄绿化体系。

(2)道路绿化

村庄道路绿化应满足驾驶安全、视野美化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一般包括分隔带绿化、路侧绿化和道路转交绿化。两侧的绿化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形式,达到美观、生态的效果。

(3)公共空间绿化

公共空间的绿化可多种植优秀的景观树种,种植位置与公共空间的设施相结合,营造出夏天可供村民纳凉的树荫空间;灌木的应选择花期不同的可开花灌木,营造美丽的乡村环境。

(4)庭院绿化

庭院绿化是指房前屋后或院墙内的院落绿化,可采取林木型庭院绿化(果材两用的银杏,叶材两用的香椿等)、果蔬型庭院绿化(苹果、杏、枣、柿等)、美化型庭院绿化等。

(5)水系绿化

水系绿化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对原有树木尽量保留,重要节点处的水系绿化应做到夏季能见花、冬季能见绿,宜树则树、宜草则草。

(6)树种选择

树种选择中应注重乔、灌、花草的多层次组合,形成乔木、灌丛、攀援、地被植物相互镶嵌的复层森林群落景观。选用乡土树种,常绿与落叶树种的合理搭配,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结合,增加观叶、观花、观果植物的比重。

乔木:雪松、桧柏、国槐、栾树、楝树、杨树等。

灌木:桃、李、碧桃、石楠、樱花、连翘、木槿、石榴、火棘、迎春、南天竹、月季等。

地被:风尾兰、天门冬、葱兰、吉祥草、金叶麦冬、萱草、玉簪、鸢尾等。

水生植物:驴蹄草、白茅、小香蒲、灯心草、梭鱼草、荷花、茭白、菱角。

第七节 历史文化保护

第36条 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

康山社区黄山前村内古村落区域划入历史文化保护线内,保护范围23255.48平方米。从保护范围四周外延100米的范围内为建设控制地带。

第37条 历史文化景观整体保护措施

1、历史文化古村落应当整体保护,保持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不得改变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2、控制历史文化古村落的人口数量,改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居住环境。

3、在历史文化古村落保护范围内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不得损害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对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构成破坏性影响。

4、对历史文化古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实行分类保护。

5、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历史文化古村落核心保护范围的主要出入口设置标志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标志牌。

6、历史文化古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按照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

7、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负责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历史建筑有损毁危险,所有权人不具备维护和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8、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38条 黄山前村古村落管制规则

1、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严格禁止对地形地貌的任何改变和与保护无关的工程建设。

2、在划定的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内,对历史环境要素进行登记挂牌,简要描述其性状。禁止存放一切易燃品、爆炸品以及一切可能危害文物安全的活动。

3、在历史文化古村落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4、在保护区外的一定范围内,农房建设的风貌应注意与保护单位的环境气氛相协调。

5、围绕保护单位做好环境的美化优化,充分考虑沂蒙文化特色和现处的生态文化环境,营造特色风貌。

6、在历史文化古村落保护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1)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活动;

2)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

3)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

4)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

第八节 防灾减灾

第39条 防洪规划

主要防洪河道为祥龙湖支流月牙河,月牙河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规划排涝量按 5 年一遇暴雨强度设计,按 20 年一遇暴雨强度校核。

防洪措施:

①加强全民的防灾意识,提高对水灾严重性的认识。②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提高河道的防洪标准。③采取其它非工程措施,增强区域应急抗洪能力。④加强城镇防洪管理机构建设,加大城镇防洪工程的管理力度。

第40条 地质灾害防治

1、规划区地质灾害类型

依据《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1:5万地质灾害调查报告》,规划区内存在一处小型岩质崩塌隐患点,位于黄山前村北部,危险性为中等。诱发因素为降雨,无威胁农户数,威胁资产为5万元。

2、崩塌隐患防治措施

在大规模崩滑前往往事先有前兆,可以采取主动的工程治理方法。①一是“排水”。通过封堵裂缝、修筑截水沟、排水槽等方法,消除和减轻水的危害。②二是改变崩塌体的平衡条件。主要有削坡减重压脚、放缓边坡、降低重心。具体包括遮挡、拦截、支挡、护墙、护坡等。③三是立好警示牌,使游人在恶劣天气时远离或警惕之。

第41条 消防规划

1、消防水源规划

依据《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的要求,消防水源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消防给水系统与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用。江河、湖泊、水塘、水井、水窖等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的补充。

2、消火栓布置

室外消火栓设置采用规格统一的地上式布设形式,间距不大于120m,消火栓与市政供水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室外消火栓沿道路设置,并宜靠近十字路口,与房屋外墙距离不宜小于2m。

3、消防通道

根据道路交通规划所确定的道路断面和设计车速,远期全部主干路和次干路均可满足消防车辆通行。康山社区主干路北疏港大道、文莲路;次干路山钢路、迎宾路以及环山路等均可作为消防疏散通道。

4、消防通讯

消防通讯的建设根据《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要求进行配置。农村设火灾报警电话,镇域消防站设专门火警电话,同时增设无线联系。

5、重点消防单位

重点消防单位包括村委、学校、风景区等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对区域内的重点消防单位应重点防护。

第42条 防震规划

1、地震分析

沂沭断裂带通过本区,据资料证明,沂沭断裂带仍属活动较强烈的地带。康山社区处于黄墩-石门断裂,莒南县境内全长约45km。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莒南县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和0.20g,分别属于VII度区和VIII度区。

2、防震减灾措施

规划区域按照基本地震烈度8度设防。

①提升地震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设莒南县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提升地震预警能力。

②提升地震灾害防御能力:1)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提升农村民居抗震能力。2)规划利用公共绿地、广场、体育场、学校操场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场地,作为紧急避震主要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疏散半径满足300-500米,人均避难面积为2-3平方米。应急避难场所设置明显标志。3)利用乡道、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4)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③提升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坊前镇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建设,完善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处置和协调机制。

第六章 规划实施

第43条 规划实施

1、制定并落实村规民约

按照村民自治原则,制定村规民约。主要包含以下5各方面的内容: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并且要严抓落实,避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流于形式,成为摆设。建议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模范进行奖励,对不遵守的村民采用批评教育,甚至可以予以惩戒。

2、多元融资,确保实施

创新融资方式,积极利用土地、政府诚信等多种融资平台,合理利用财政杠杆,多方筹措资金。各级政府应加大村庄整治的财政投入,保障运转经费,同时发展集体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整合扶贫开发、危房改造、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资金,形成村庄整治合力。依照规划落实项目资金,有重点、有选择地实施开发,避免无序建设。

3、公众普及与监督

加强规划的宣传,用农民喜闻乐见的顺口溜、宣传画、标志、标语等形式,提高对规划及其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规划意识,提高维护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

切实落实公众参与,让全规划区居民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渠道有效地参与规划实施的决策和监督。

完善规划决策体制和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克服建设发展的盲目性。

4、积极稳妥地推动新农村建设

探索农村建设用地合理流转的方式、方法和政策措施,逐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发展;完善村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加强社区中心建设的引导,吸引人口向驻地、社区集聚,带动乡村地区发展,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

第七章 附则

第44条本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纸两部分。经批准后,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文本条文中加下划线文字为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45条本规划经莒南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同意,上报审批后,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46条本规划解释权属于莒南县人民政府。

附录一:规划控制指标表

序号

指标

规划现状

规划目标

变化量(%)

属性

1

户数

2240

2378

6.16%

预期性

2

户籍人口数(人)

6246

6258

0.19%

预期性

3

常住人口数(人)

4326

4410

1.94%

预期性

4

村庄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125.38

101.02

-19.43%

约束性

5

户均宅基地面积(m²)

407.01

323.60

-20.49%

约束性

6

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m²)

200.73

161.43

-19.58%

预期性

7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顷)

4.63

5.35

15.52%

预期性

8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

40.62

40.62

0.00%

约束性

9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

962.31

962.31

0.00%

约束性

10

耕地保有量(公顷)

1027.19

1297.12

26.28%

约束性

11

林地保有量(公顷)

190.45

176.91

-7.11%

预期性

附录二:国土空间结构调整表

地类

基期:2019 年

远期:2035年

规划期内增减


面积(公顷)

比例

面积(公顷)

比例

面积(公顷)

比例


农林用地

耕地

水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水浇地

20.71

1.06%

638.01

32.50%

617.30

31.45%


旱地

1006.48

51.28%

659.11

33.58%

-347.37

-17.70%


小计

1027.19

52.33%

1297.12

66.08%

269.93

13.75%


园地

果园

216.28

11.02%

207.88

10.59%

-8.40

-0.43%


茶园

6.54

0.33%

6.54

0.33%

0.00

0.00%


其他园地

2.59

0.13%

2.35

0.12%

-0.25

-0.01%


小计

225.41

11.48%

216.76

11.04%

-8.65

-0.44%


林地

190.45

9.70%

176.91

9.01%

-13.53

-0.69%



草地

35.32

1.80%

32.45

1.65%

-2.87

-0.15%



其它农用地

设施农用地

29.22

1.49%

26.70

1.36%

-2.51

-0.13%


农村道路

29.04

1.48%

25.33

1.29%

-3.70

-0.19%


田坎

203.16

10.35%

0.00

0.00%

-203.16

-10.35%


坑塘水面

26.98

1.37%

26.37

1.34%

-0.62

-0.03%


沟渠

17.14

0.87%

11.68

0.60%

-5.46

-0.28%


小计

305.53

15.57%

90.08

4.59%

-215.45

-10.98%


合计

1783.89

90.88%

1813.32

92.38%

29.43

1.50%



建设用地

村庄居住用地

村庄宅基地

91.17

4.64%

76.95

3.92%

-14.22

-0.72%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49

0.08%

2.58

0.13%

1.09

0.06%


村庄生产服务设施用地

1.02

0.05%

0.30

0.02%

-0.72

-0.04%


村庄基础设施用地

0.04

0.00%

1.11

0.06%

1.07

0.05%


村庄公园与绿地

0.52

0.03%

0.00

0.00%

-0.52

-0.03%


小计

94.24

4.80%

80.94

4.12%

-13.30

-0.68%


中小学用地

1.13

0.06%

0.93

0.05%

-0.20

-0.01%



幼儿园用地

0.42

0.02%

0.42

0.02%

0.00

0.00%



村庄游览接待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村庄工业用地

9.97

0.51%

2.60

0.13%

-7.36

-0.38%



村庄物流仓储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村庄道路用地

5.19

0.26%

4.50

0.23%

-0.68

-0.03%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14.47

0.74%

15.49

0.79%

1.02

0.05%



特殊用地

9.96

0.51%

0.00

0.00%

-9.96

-0.51%



采矿盐田用地

4.47

0.23%

0.00

0.00%

-4.47

-0.23%



留白用地

0.00

0.00%

11.62

0.59%

11.62

0.59%



合计

139.85

7.12%

116.51

5.94%

-23.34

-1.19%



自然保护保留

湿地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自然保留用地

26.06

1.33%

23.68

1.21%

-2.38

-0.12%



陆地水域

13.02

0.66%

9.31

0.47%

-3.71

-0.19%



保留海域海岛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合计

39.08

1.99%

32.99

1.68%

-6.09

-0.31%



总 计

1962.82

100.00%

1962.82

100.00%

0.00

0.00%



附录三:近期建设项目表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空间位置

用地面积/公顷

建设面积/公顷

资金

规模

筹措方式

责任

主体

协作

部门

建设方式

备注

1

生态修复

康山、黄山山体修复保护

康山、黄山山体





莒南县环保局




月牙河生态修复保护项目

月牙河





莒南县环保局




2

农田整治

莒南县坊前镇岳河新村等22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黄山前等22村

3111.05

3111.05

2.5亿

社会资本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山东金坤规划设计



3

历史保护

黄山前村古村落保护项目

黄山前村古村落

2.33

2.33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4

产业发展

古风民俗游览

岔河、黄山前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石雕石刻产业园

S341与文莲路交叉口





莒南县人民政府




康体养生

岔河村





莒南县文化和旅游局




5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康山社区给、排水设施建设

康山社区





莒南县人民政府




康山社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康山社区





莒南县人民政府




岔河村农贸市场建设

岔河村





莒南县人民政府




黄山前村幼儿园建设

黄山前村





莒南县人民政府




黄山前村卫生室建设

黄山前村

0.008

0.008



莒南县人民政府




6

人居环境整治

生态停车场建设

胡家崖村、岔河村、黄山前村

0.21

0.21



莒南县人民政府




康山社区绿化景观提升

康山社区4村庄





莒南县人民政府




康山社区道路硬化

康山社区4村庄





莒南县人民政府




附录四: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

(1)保护规划区内生态林、水域、自然保留地等生态用地,主要为项目区范围内的龙王河以及自然保留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2、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本规划区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962.31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域周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规划区耕地保有量1297.12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规划区内设施农用面积为26.70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3、建设空间管制

本规划区内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101.02公顷。

(1)产业发展空间

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50%以下,建筑高度不超过30米,容积率不超过1.5,绿地率大于20%。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本规划区内划定宅基地76.95公顷,规则新申请的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133平方米以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农宅层高不宜低于2.8米,联排式农居控制在2-3层,单元式住宅不超过6层,应体现“山言水语、再见江南”的特色,统一采用村民代表大会选定的现代简约风格的农房建筑选型方案,并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并应按照以下标准满足退让距离:沿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等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退让距离分别不少于50米、20米、15米、10米、5米;沿村内主要村道外缘退让距离不少于3米。

村内供水由坊前镇相邸社区水厂提供。康山社区污水由相邸污水处理厂或模块化污水处理设施。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包括社会事务受理中心、社区卫生室、小学、幼儿园、文化活动室、幸福院等,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4、防灾与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山洪等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净宽不得少于4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公共绿地、广场、体育场、学校操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乡道、主要村道和次要村道作为疏散通道。应急避难场所应设置明显标志,同时加大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提升村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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