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关于莒南聚鑫油脂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饲料原料、1000吨饲料用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打印

莒南聚鑫油脂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莒南聚鑫油脂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饲料原料、1000吨饲料用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莒南县石莲子镇工业聚集园王家沟村南约670m,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020-371327-14-03-146560号予以备案,项目依托现有工程的生产车间1座、辅助工程及储运工程等,新增2条破碎压榨生产线,淘汰1台0.35MW的燃气导热油炉,新增1台1.4MW的燃气导热油炉,生产工艺不变,新增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吨饲料原料、1000吨饲料用油。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风险防范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原料加热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输送通过1套高效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导热油炉(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全密闭收集通过管道输送同经集气罩收集的包装粉尘与现有工程全密闭收集的破碎粉尘、集气罩收集的包装粉尘由同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项目无组织粉尘粉尘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恶臭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2、场区排水系统应设计生活、生产排水系统,雨污分流,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加强对厂区内污水收集管道、沉淀池、危废间等的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选用低噪设备,采用密闭式或选用较好的隔声材料,在平面布置上,将高噪声的机泵布置在远离厂界的区域,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产中若发现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仍按危废管理规定处理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方案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应满足危险废物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

5、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应急防范措施分为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6、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应当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本批复送相关部门,并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2月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