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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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省级乡村振兴(脱贫帮扶)龙头企业申请审核情况公示

来源: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打印

根据《山东省省级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和管理实施意见》(鲁扶贫组办发[2018]6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乡村振兴(脱贫帮扶)龙头企业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宣传发动、企业申请、县级初审,同意莒南县城发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临沂恒丰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提出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监督电话:7216136

莒南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莒南县扶贫办代章)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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