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筵宾镇2019年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来源:筵宾镇 打印

为进一步明确我镇2019年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向,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扶贫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推进我镇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特制定筵宾镇2019年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一、基本情况

筵宾镇地处县城北部,以莒新路为界,东部属丘陵山区,西部为平原湖地。东部山区水源不足,耕地多为山坡旱地,以粮食种植为主,自然环境脆弱,农业耕作条件差,生产成本高,农业生产发展缓慢,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弱,农民增收难度大。西边是平原湖地,水利基础设施齐全,粮食产量高,冬天又可以种植蔬菜大棚,农民收入较高。

筵宾镇共有28行政村,1.7万户,4.8万人,2018年底筵宾镇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743户、1157人,其中2018年脱贫94户178口人。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巩固已脱贫人口脱贫成效,实现贫困户稳定持续增收脱贫,建立脱贫长效机制是2019年度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坚持规划先行,鼓励项目整镇实施,以打造我镇特色产业扶贫项目集聚区为目标,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扶持贫困人口集中村,项目收益实行差异化分配,确保实现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

(二)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要根据各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地环境资源保护等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精准发力,把扶贫资金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资金使用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突出产业扶贫,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

(三)坚持项目实施效益最大化。资金项目的规划,要充分考虑项目建成后发挥的效益,扶贫资金项目要选择见效快、效益高、风险低、切实能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项目。

(四)坚持资金拨付时效性。资金到位后,及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明确分配额度,确保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拨付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时效性。

三、资金分配依据

(一)坚持上级政策文件指导。严格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17〕61号)等上级文件要求,明确资金分配程序、确定资金使用方向、严格项目实施程序、强化资金监管。

(二)坚持因素法分配。产业扶贫资金在分配下达时,以我镇贫困人口数为基数,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同时,统筹考虑各村产业发展情况、贫困深度、致贫原因、绩效考评结果等因素,结合各村往年资金支持额度,统筹分配下达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他补助性资金,严格落实上级有关补贴标准,根据受扶持贫困人口数量,及时切块下达,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坚持资金足额分配。以2018年度到位资金量为参考依据,充分保证各村年度产业扶贫资金分配额度,实现足额到位,确保项目实施特色化、聚集化、规模化。

(四)坚持公开公正。资金分配坚持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干扰,分配结果确定后及时报镇领导阅示,并将分配情况予以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四、目标任务

通过各项扶贫资金的投入和扶贫措施的制定,到2019年底贫困人口全部“达标不返贫”,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新成效,农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贫困村全部实现“五通十有三达到”、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脱贫,逐步健全脱贫长效机制。

五、实施范围

2019年省市县级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工作经费、“三无失能”人员护理补助、孝老爱亲补助、协理员补助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补贴标准,各项资金严格专项用于各项扶贫工作任务支出,并统筹使用往年度结余资金,确保资金足额投入。

六、项目内容

2019年省市县级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划投入32.246万元,按资金性质分:省级资金1.1万元,市级资金2.8万元,县级资金28.346万元;按类别分:计划投入建档立卡工作经费1.1万元、“三无失能”人员护理补助资金4.23万元、协理员补助经费10.08万元、孝老爱亲扶贫补助经费16.836万元。

(一)建档立卡工作经费资金

计划投入建档立卡工作经费1.1万元,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我镇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支出。

(二)“三无失能”人员护理补助资金

计划投入市县级资金4.23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8万元,县级资金1.43万元,用于全镇17名“三无失能”人员护理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0.36万元。

(三)协理员补助资金

计划投入协理员补助资金10.08万元,为县级扶贫专项资金,用于我镇40个村扶贫协理员扶贫工作补助。

(四)孝老爱亲扶贫补助资金

计划投入孝老爱亲扶贫资金16.836万元,为县级扶贫资金,用于我镇60岁以上贫困户孝老爱亲补贴,每人每月补贴20元。

七、资金使用要求

(一)严格资金分配。筵宾镇根据各级政策要求和全镇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同时,统筹考虑各村产业发展情况、贫困深度、致贫原因、绩效考评结果等因素,结合各村往年资金支持额度,研究制定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报镇领导批阅同意后,及时将资金下达到各村。

(二)严格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莒南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镇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资金专项检查和日常调度,同时加大督导指导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各村要严格履行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加大自查自纠和日常监管力度,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严格项目实施程序。产业扶贫资金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执行公告公示、设计、监理、审计、报账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程序,所有产业扶贫项目实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评审批复、统一实行监理、统一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切实保证资金使用合规,项目建设顺利。扶贫资金按照《莒南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报账制管理,报账票据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中资金概算的内容相吻合。其他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补贴标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严格公告公示制度。扶贫资金计划下达后,各村严格按照《莒南县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和政务公开要求,及时进行公告公示,确保资金的审批、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定期统计报告。扶贫资金实行定期统计报告制度。由镇扶贫办牵头财政、经管对资金到位拨付、报账拨付和任务完成等情况,按月统计汇总上报。

八、强化组织保障

(一)规范资金使用程序

镇扶贫、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政策要求,明确资金分配原则、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坚持专款专用,进一步理顺项目实施程序,落实补贴标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二)加大资金检查力度

镇扶贫、财政部门将联合中介机构,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暗访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全面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程序。各村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项目村和实施单位定期进行资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镇扶贫、财政部门将按照《莒南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莒南财农字〔2016〕2号)和《莒南县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制度》(莒南扶办字〔2016〕65号)要求,积极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资金项目的检查审计,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资金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对各种违法案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切实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以上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当前现有贫困人口数和计划投入资金数制定,后期将根据贫困人口动态变化和上级资金投入情况做出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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