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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关于莒南县洙边供销合作社秀霞农资超市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 |
1.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2200元整。违反了《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和《临沂市农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处罚。 |
主动,15天 |
莒南县农业局,2018/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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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莒南县洙边供销合作社生产资料门市部经营假农药案 |
1.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天下无敌杀虫剂,通用名:2.5%EC(增效溴氰菊酯)(34瓶×300ml/瓶);2.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0元整。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和《临沂市农业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处罚。 |
主动,15天 |
莒南县农业局,201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