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朗读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2024年12月份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二)

来源:县交警大队 打印

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莒南大队对下列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现予公告送达:

序号

驾驶人姓名

身份

证号

违法时间

号牌

种类

违法

事实

违法

条款

处罚依据

拟作出处罚决定

1

王洪才

3713211990******16

2024-11-06 19:49:21

小型汽车

酒后驾车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2

郭辰华

3728241976******52

2024-11-13 14:46:03

小型汽车

酒后驾车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3

李冠成

3713272006******18

2024-10-31 14:58:00

普通摩托车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

4

于学传

3728241963******35

2024-11-01 15:21:05

普通摩托车

酒后驾车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合并罚款1200元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5

韩希珍

3728241963******52

2024-11-02 16:56:36

普通摩托车

酒后驾车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合并罚款1200元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6

沈怀立

3728241952******11

2024-11-03 16:12:01

普通摩托车

酒后驾车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合并罚款1200元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7

赵家彬

3728241958******19

2024-11-05 16:49:44

普通摩托车

酒后驾车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合并罚款1200元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8

凌沛珍

3728331957******3X

2024-11-09 09:01:18

小型汽车

驾驶报废车

《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

合并罚款2500元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9

孙运开

3728241953******14

2024-11-02 14:26:39

普通摩托车

酒后驾车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合并罚款1400元

未悬挂号牌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10

葛修功

3728241953******10

2024-11-02 14:04:36

普通摩托车

酒后驾车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合并罚款1400元

未悬挂号牌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11

徐春田

3728241954******36

2024-11-02 12:58:46

普通摩托车

酒后驾车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合并罚款1700元

驾驶报废车

《法》第十四条第三款

《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12

乔正斗

3728241973******37

2024-11-02 14:16:55

普通摩托车

酒后驾车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合并罚款1400元

未悬挂号牌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13

王森

3728241969******31

2024-11-06 14:19:38

普通摩托车

酒后驾车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合并罚款1400元

未悬挂号牌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14

解济明

3713271985******37

2024-11-08 15:08:37

普通摩托车

酒后驾车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合并罚款1400元

未悬挂号牌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15

史兰福

3728241949******10

2024-11-10 14:03:28

普通摩托车

酒后驾车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合并罚款1400元

未悬挂号牌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16

王永亮

3728241969******76

2024-11-10 09:20:25

普通摩托车

未悬挂号牌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

合并罚款600元

违反禁令标志

《法》第三十八条

《法》第九十条

驾与准驾车型不符车

《法》第十九条第四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17

文永明

3713271983******10

2024-11-01 15:28:29

普通摩托车

未悬挂号牌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

合并罚款2400元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

饮酒驾驶机动车且曾因醉酒驾驶被处罚的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被处罚人可到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莒南县南环路与西七路路口南万达兴集团院内东侧驾驶人之家)领取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处罚决定的,可在送达后的60日内依法向临沂市莒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临沂市莒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

2024年12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