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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开展道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813号)要求,我局梳理了成区城市道路限高限宽设施,现将城区拟保留限高栏予以公示。
附件【莒南县城区拟保留限高栏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