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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
现将《洙边镇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印发给你们,望抓好贯彻落实。
洙边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2日
洙边镇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明确我镇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向,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推进我镇脱贫攻坚工作,特制定洙边镇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
一、基本情况
莒南县洙边镇位于苏鲁两省、赣榆、莒南、临沭三县交界处,辖12个社区、4个行政村,5.4万人,总面积120平方公里。现有享受政策建档立卡贫困户757户1165人。贫困人口数量大,分布散,老龄化严重,因病因残致贫占比大,致贫原因复杂多样等问题十分突出。2018年,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洙边镇认真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圆满完成了脱贫攻坚任务。巩固已脱贫人口脱贫成效,实现贫困户稳定持续增收脱贫不返贫,稳固建立脱贫长效机制,是2019年度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坚持规划先行,在打造镇级扶贫产业园区的基础上,加大扶贫资金资源统筹力度,依托县级规模以上企业,探索实施县级整合项目,推进产业扶贫项目由单一形式建设向全产业链模式发展,有力保证项目建设效益。
(二)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要根据镇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地环境资源保护等确定项目建设内容,精准发力,把扶贫资金使用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资金使用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突出产业扶贫,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
(三)坚持项目实施效益最大化原则。资金项目的规划,要充分考虑项目建成后发挥的效益,选择见效快、效益高、风险低、切实能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的项目,充分发挥资金使用绩效。
(四)坚持资金使用时效性原则。资金到位后,及时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明确分配额度,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时效性。
(五)坚持整体切块原则。2019年到位资金,除上级已明确用途的资金外,优先保障上级资金投入产业扶贫,其他工作任务所需资金,由镇级扶贫预算内资金统筹安排。
(六)坚持分配结果合理运用。产业扶贫资金分配完成后,分配结果作为各村2019年应有产业扶贫项目资产的基本分配依据,确保产业项目资产确权规范合理。
三、资金分配依据
(一)坚持上级政策文件指导。严格按照省扶贫办、省财政厅、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17〕61号)等上级文件要求,明确资金分配程序、确定资金使用方向、严格项目实施管理、强化资金监管。
(二)坚持因素法分配。产业扶贫资金在分配时,以各村贫困人口数为基数,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统筹考虑贫困村产业发展情况、贫困深度、致贫原因、绩效考评结果等因素,统筹分配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其他资金的分配,根据各村受补助人口数量,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补助标准,合理确定分配额度。
(三)坚持公开公正。资金分配坚持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坚决杜绝人为因素干扰,分配结果确定后及时报镇领导阅示,并将分配情况在政府公开网站上予以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四、目标任务
通过各项扶贫资金的投入和扶贫措施的制定,巩固现有扶贫成果,到2019年底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持续提升,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超过当年省定扶贫标准的20%以上,达到全镇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稳固建立脱贫长效机制。
五、实施范围
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产业扶贫、扶贫特惠保险、雨露计划补助、建档立卡工作经费、“三无失能”人员护理补助、村级扶贫协理员补助、金融扶贫、项目管理费、等。产业扶贫项目实施,着力提高项目抗风险能力和预期效益,收益实行差异化分配,保证收益分配公开公正。其他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补贴标准,确保资金足额投入。
六、项目内容
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划投入390.329万元,按资金性质分:省级资金1.2万元,市级资金358万元,县级资金31.129万元;按类别分:计划投入产业扶贫355万元、建档立卡工作经费1.2万元、“三无失能”人员护理补助4.513万元、村级扶贫协理员补助16.2万元、孝老爱亲扶贫资金13.416万元。
(一)产业扶贫资金。计划投入355万元,其中界首二村9.83万元,高家庄村69.91万元,杨庄村40.41万元,桃园村14.20万元,马家峪村57.89万元,东夹河(孙家峪村)17.48万元,庄庄村34.95万元,王家野疃村19.66万元,中书院村18.57万元,陈家莲子坡村36.05万元,刘家莲子坡村18.57万元,徐家河村17.48万元。
(二)建档立卡工作经费。计划投入省级建档立卡工作经费1.2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必需的宣传、培训、会议、材料印制、交通、设备器材、信息采集录入、软件更新、动态管理、检查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三)“三无失能”人员护理补助资金。根据各村“三无失能”人员数量,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护理标准,扣除往年结余资金后,市县资金按照2:1的比例,投入市级资金3万元,县级资金1.513万元。
(四)村级扶贫协理员补助资金。根据扶贫协理员数量,按照每人每月300元的补助标准,投入县级资金16.2万元。
(五)孝老爱亲扶贫资金。根据现有享受政策的60岁以上老人(含60岁)数量(802人),按照每人每年240元的补助标准,扣除往年结余资金后,投入县级资金13.416万元。
七、资金使用要求
(一)严格资金分配。镇党委政府根据各级政策要求,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同时,统筹考虑各村产业发展情况、贫困深度、致贫原因、绩效考评结果等因素,结合各村往年资金支持额度,研究制定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确定各村资金额度。
(二)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临沂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
(三)严格项目实施程序。产业扶贫资金项目的实施要严格执行公告公示、设计、监理、审计、报账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程序,所有产业扶贫项目实现统一规划设计、统一评审批复、统一实行监理、统一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切实保证资金使用合规,项目建设顺利。扶贫资金严格实行报账制管理,报账票据必须与项目实施方案中资金概算的内容相吻合。其他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补贴标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严格公告公示制度。扶贫资金计划下达后,严格按照《莒南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细则》和政务公开要求,及时进行公告公示,确保资金的审批、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五)加强资产管护。全面落实“四权分置”要求,对集中集聚实施的项目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全部确权量化到村,确保各项目受益村收益权落实到位,提高资金项目减贫带贫作用。同时要及时完善“三资管理平台”动态更新等日常工作,规范资产移交相关档案材料,确保“三资管理平台”登记率、资产确权率、资产移交率、村级资产账务记账率均达到100%。
八、强化组织保障
(一)规范资金使用程序
镇扶贫、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政策要求,明确资金分配原则、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坚持专款专用,进一步理顺项目实施程序,落实补贴标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
(二)加大资金检查力度
全面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程序,镇村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项目村和实施单位定期进行资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镇党委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做好资金项目的检查审计,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资金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对各种违法案件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切实加强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以上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当前现有贫困人口数和计划投入资金数制定,后期将根据贫困人口动态变化、各类资金投入标准及上级资金投入情况变化做出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