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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和管理的通知》(鲁农政改字〔2021〕4号)、《关于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进一步规范运行和管理的通知》(临农经字〔2021〕6号)精神,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保障集体组织成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现结合大店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的部署要求,精准把握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市政策要求,按期高质量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提升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
(二)适用范围。所有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即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时间安排。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应于7月底前全面完成;8月底前,各村将换届工作情况报送镇经管站。
二、工作任务
(一)高标准落实“一肩挑”要求。全面加强党组织对村其他组织的领导,认真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要求。
(二)任期为5年。通过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任期由原来的3年改为5年,可以连选连任,与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任期保持一致。
(三)完善运行机制。依法依规产生成员代表,选优配强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新机制。
(四)理顺组织关系。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民自治组织管理村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集体资产的“三位一体”农村基层组织体系。提倡根据村庄大小、成员结构等情况,村“两委”成员与理事会成员合理交叉任职。非本集体组织成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不得实行交叉任职。
三、工作程序
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把握以下程序:
(一)做好准备工作。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编制成员选民资格确认和公示、成员代表推选办法、理事会和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和确认书及公示、选举办法等范本,召开换届工作会议,开展宣传和选举工作相关人员培训。
(二)成立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5-7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和程序,把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可以推选为副主任。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其选举委员会的职务自行终止。
(三)推选成员代表。选举委员会要在换届选举前确认成员资格,对符合条件的成员进行登记。成员代表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成员代表推选办法参照村民代表推选办法。成员代表大会根据需要设立,成员代表每5-15户推选1人,不得少于20人,且要有一定数量的女性代表。鼓励已选举为村民代表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同时选举为成员代表。成员代表任期和村民代表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
(四)提名候选人。由村党组织提议,将经过联审的村党组织书记推荐为理事长候选人,鼓励将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推荐为监事长候选人,其他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由选举委员会根据应选人数酝酿提名。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名额要比应选名额至少多1名以上。候选人确定后,报镇经管站审核同意,并向全体人员公布。
(五)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以差额选举方式依次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并选出理事长和监事长。成员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制。理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经有表决权的成员代表总数过半数通过,以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当选人员。理事会、监事会一般为3-7人(含3人)的单数。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互相兼任,理事会成员近亲属不得担任监事会成员或本组织财务人员。
(六)上报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当选人名单报镇经管站审核后,向全体成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上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应在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向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移交印章、文件、登记证书、凭证、合同、会计账薄等资料。要及时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上报镇街经管站备案。
(七)修订组织章程。在广泛征求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社实际,参照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农政改发〔2020〕5号),对原有章程进行修订完善,经成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八)换发登记证书。换届选举完成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名称、理事长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变更登记,核发新证。按下列程序申报和换发:
1、申请单位向经管站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和证明材料。
2、经管站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文件、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复印留存两份。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事关农村发展稳定,各级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工作指导;组织、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组织实施;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具体承担换届工作任务。要形成强有力的联动工作机制,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业务指导。要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制,抓好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要做好政策解释、选举指导、答疑释惑工作。强化业务培训,认真接待来信来访,确保换届选举平稳顺利。
(三)严肃工作纪律。工作中要坚持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决不允许暗箱操作、损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对作风不实、程序不当、违背政策引发群体性矛盾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