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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一、背景依据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分散农业生产风险、保障农民收入稳定的重要制度安排,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将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作为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的核心举措。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及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已在全国全面实施。
山东省作为农业大省和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自2021年起在全省94个产粮大县推行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先后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24号)、《关于在产粮大县推行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38号)等系列文件,持续优化农业保险政策体系。
莒南县是山东省产粮大县,玉米、水稻、花生、大豆是秋季县域四大主要粮油作物,种植面积大、涉及农户广。近年来,极端天气频发,旱涝、风雹等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日益突出,农户对农业风险保障的需求不断增强。莒南县此前已连续多年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参保信息采集不够精准、理赔时效有待提升、部分农户对政策知晓率不高等问题。为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质效,切实维护广大种植户利益,根据上级最新政策要求,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6年6月,莒南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莒南监管支局,系统梳理了中央、省、市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最新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在总结2025年度玉米、水稻、花生、大豆政策性保险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启动方案修订工作。初稿形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征求了县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莒南监管支局以及各镇街的意见建议,并对各承保机构的承保能力和服务网络进行了评估核实。在充分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莒南监管支局审议通过后,以三部门联合行文形式正式印发。
三、出台目的
本方案的制定,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莒南县农业应对灾害风险的能力,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机制,规范农业保险运作行为,促进全县农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一)具体目标
一是实现玉米、水稻基本险和大豆保险在全县范围内全覆盖,玉米、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和花生保险在农民自愿参保前提下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通过财政保费补贴大幅降低农户参保负担,玉米、水稻基本险和大豆保险农户零缴费,玉米完全成本险每亩仅需缴费4元,水稻完全成本险每亩仅需缴费4元,花生保险每亩仅需缴费4.8元。
三是规范承保理赔全流程管理,确保受灾农户及时足额获得保险赔款。
(二)预期效果
通过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化、规范化运作,有效分散农业生产风险,稳定种粮农民收入预期,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为保障粮食安全、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风险保障支撑。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莒南县行政区域内所有玉米、水稻、花生、大豆种植户,包括普通农户、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根据临沂市公开遴选结果,全县16个镇街分别由5家保险机构承保——安华农业保险承保坪上镇、涝坡镇、壮岗镇、洙边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承保朱芦镇、坊前镇、相沟镇;中华联合财产保险承保大店镇、石莲子镇、团林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承保板泉镇、筵宾镇、文疃镇;太平财产保险承保十字路街道、岭泉镇、道口镇。
五、主要内容
(一)建立多层次的保险产品体系
设置了基本险和完全成本险两个层次的保险产品。基本险保障直接物化成本,玉米基本险保额450元/亩、水稻基本险保额650元/亩;完全成本险保障水平更高,玉米完全成本险保额950元/亩、水稻完全成本险保额1150元/亩。此外,花生保险保额600元/亩、大豆保险保额350元/亩。
(二)大幅减轻农户保费负担
方案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各险种财政补贴比例高、农户自缴比例低。玉米、水稻基本险和大豆保险农户零缴费;玉米完全成本险农户仅承担10%(每亩4元);水稻完全成本险农户仅承担8.7%(每亩4元);花生保险农户承担20%(每亩4.8元)。这一保费标准大幅降低了农户的参保门槛,特别是基本险和大豆保险的零缴费政策,切实做到了惠农利农。
(三)科学设定保险责任与理赔标准
方案对不同作物、不同险种的保险责任和理赔标准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完全成本保险责任覆盖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以及大范围的病虫草鼠害,损失率达到10%(含)以上即启动赔付。基本保险责任则根据不同灾害类型设置了20%或30%的损失率起赔线。理赔金额按照“单位保额×受损面积×生长期赔偿比例×损失率”的公式计算,并针对不同作物的不同生长期设置了差异化的最高赔偿标准。
(四)规范全流程操作程序
方案对宣传启动、保费收取、参保公示、签约承保、勘查定损、理赔支付等各环节均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特别是要求承保公司落实“五公开、三到户”要求(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承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在村“政务公开栏”或通过县政府网站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单户投保面积100亩以上的地块,要求经办机构进行现场验标并在电子地图中精确圈划投保地块。
(五)强化理赔时效管理
方案对理赔时限作出了刚性约束。花生、大豆、玉米保险的理赔时间为本年度的11月30日前,水稻保险的理赔时间最晚为12月31日,不得跨年度赔付。鼓励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新技术开展现场查勘,提高鉴定效率。赔款原则上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投保农户。
(六)严控业务风险与违规行为
方案明确严禁通过虚增投保面积、编造承保数据套取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严禁通过虚假理赔、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保险理赔款项;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补贴资金与保险理赔款项。对履职不力、推诿扯皮、违规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及个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是进一步规范业务全流程管理。各相关部门及承保机构要坚持“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以农户满意度作为工作成效评判标尺,从严规范2026年秋粮保险全流程管理。
二是强化了理赔服务标准。新增“配齐配强受灾区域查勘人员、勘查设备,依托无人机、AI智能定损等数字化工具提升查勘定损效率与精准度”“精简理赔报送材料、简化赔付审批流程,依规推行预付赔款机制”等要求。
三是健全了信访处置机制。新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畅通农户投诉维权渠道、快速处置农险信访投诉等内容。
七、与上级政策差异
本方案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在保持与上级政策一致的基础上,结合莒南县实际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相同之处:保险责任范围、完全成本保险保额标准(玉米950元/亩、水稻1150元/亩)、保费分担比例等核心内容与《关于在产粮大县推行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38号)、《关于调整小麦、水稻、奶牛保险政策的通知》(鲁财金〔2023〕38号)等相关文件保持一致。
不同之处:一是结合莒南县五大承保机构的区域划分实际,明确了各镇街的具体承保公司。二是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细化了保费收取、公示、签约等环节的时间节点和操作要求。
八、名词解释
完全成本保险:指保险金额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土地成本和人工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的农业保险。与基本险(仅保障物化成本)相比,保障水平更高、保额更大。
基本保险(基本险/直接物化成本保险):指仅保障种子、化肥、农药、地膜等直接物化投入成本的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相对较低。
损失率:因保险责任造成的产量损失与前三年本县平均产量(统计部门公布)的比值。损失率达到一定比例后,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赔付。
生长期赔偿比例:保险作物在不同生长阶段遭受损失时,按照该阶段对应的最高赔偿比例计算赔款。作物越接近成熟,赔偿比例越高。
九、注意事项
一是注意参保时间节点。有意愿参保的各类种植主体应在各镇街集中参保期内完成保费缴纳,错过参保期限将无法享受当年当季的政策性农业保险。
二是注意保险品种的选择。玉米、水稻种植户可以在基本险和完全成本险之间自主选择,但两者不可重复投保。完全成本险保障水平更高但需农户缴纳少量保费,基本险农户零缴费但保额较低。
三是注意出险报案时限。参保农作物出险后,被保险人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须在24小时内向承保公司报案。因报案不及时导致无法查勘定损的,可能影响理赔。
四是注意理赔材料的真实完整。参保人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惠农银行卡号等)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档案资料将作为承保和理赔的重要依据。
五是注意理赔到户。保险赔款原则上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投保农户,请确保账户信息准确无误。
六是注意防范违规行为。严禁虚增投保面积、编造承保数据套取财政补贴,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补贴资金与保险理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