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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junan118/2026-00032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文号:莒南农字〔2026〕17号
  • 标题:
  • 发布机构: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2026-06-16
  • 发布日期:2026-07-01
  • 统一编号:
  • 效力状态:生效中
  • 相关文件:
    部门解读:《莒南县2026年玉米、水稻、花生、大豆政策性保险实施方案》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莒南县财政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莒南监管支局关于印发《莒南县2026年玉米、水稻、花生、大豆政策性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莒南农字〔2026〕17号


各镇街农业和财经服务中心、相关保险公司:

为不断提升我县农业应对灾害风险能力,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机制,规范农业保险运作行为,促进我县农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险品种、保险责任及承保公司

(一)保险品种

玉米、水稻、花生、大豆。

(二)保险责任

1.玉米

(1)完全成本保险责任: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作物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10%(含)以上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是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二是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三是大范围的病虫草鼠害。保险期间截止作物成熟后收获前。

(2)基本保险责任:暴雨、洪涝(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雹灾、低温冻害、热害等直接造成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干旱、流行性或爆发性病虫草鼠害以村为单位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火灾等意外事故按实际发生面积。

2.水稻

(1)完全成本保险责任: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作物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10%(含)以上的,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是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二是火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等意外事故;三是大范围的病虫草鼠害。保险期间截止作物成熟后收获前。

(2)基本保险责任:干旱、洪水、内涝、风灾、雹灾、热害、冷害、流行性或爆发性病虫草鼠害等。其中,洪水、内涝、风灾、雹灾、热害、冷害等直接造成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干旱、流行性或爆发性病虫草鼠害以镇街为单位,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火灾按实际发生面积。

3.花生

花生保险责任:暴雨、洪涝(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雹灾、低温冻害、热害等直接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干旱、流行性或爆发性病虫草鼠害以村为单位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火灾等意外事故按实际发生面积。

4.大豆

大豆保险责任:暴雨、洪涝(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雹灾、高温热害、低温冻害等直接造成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的;干旱、流行性或爆发性病虫草鼠害以村为单位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的;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和火灾等意外事故按实际发生面积。

(三)承保公司、承保区域

根据临沂市财政局、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临沂市农业农村局、临沂市林业局《关于公布临沂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县级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结果的通知》(临财金〔2023〕22号)文件要求,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莒南支公司:承保坪上镇、涝坡镇、壮岗镇、洙边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莒南支公司:承保朱芦镇、坊前镇、相沟镇。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莒南支公司:承保大店镇、石莲子镇、团林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莒南支公司:承保板泉镇、筵宾镇、文疃镇。太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莒南支公司:承保十字路街道、岭泉镇、道口镇。

二、保险设置

(一)参保范围

县内所有玉米、水稻、花生、大豆种植户以及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玉米、水稻种植户基本保险以及大豆保险实行全覆盖,玉米、大豆、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和花生保险在农民自愿参保前提下,做到应保尽保。

(二)保费标准、保险金额

玉米基本保险:保险费20元/亩,保险金额450元/亩;

水稻基本保险:保险费26元/亩,保险金额650元/亩;

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险费40元/亩,保险金额950元/亩;

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保险费46元/亩,保险金额1150元/亩;

花生保险:保险费24元/亩,保险金额600元/亩;

大豆保险保险费19元/亩,保险金额350元/亩。

(三)农户保费缴纳标准

依据《关于在产粮大县推行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38 号)、《关于调整小麦、水稻、奶牛保险政策的通知》(鲁财金〔2023〕38 号)等文件要求,各险种财政分担及农户缴费标准如下:

玉米、水稻基本险: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67.5%、市县财政承担32.5%,农户零缴费、零负担;

玉米完全成本险: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67.5%、市县财政承担22.5%,农户承担10%,每亩实际缴费4元;

水稻完全成本险: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67.5%、市县财政承担 23.8%,农户承担8.7%,每亩实际缴费4元;

花生保险: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70%、市县财政承担 10%,农户承担20%,每亩实际缴费4.8元;

大豆保险: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70%、市县财政承担30%,农户零缴费、零负担。

三、工作程序

(一)宣传启动

各镇街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在全社会营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良好氛围,确保政策宣传家喻户晓,明白纸发放到户,引导广大农户自愿投保,做到应保尽保。

(二)保费收取、公示及签约

各镇街统一组织,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统一投保、统一公示、统一签单(附承保到户清册)。

1.保费收取。村委会核实农户玉米、水稻、花生、大豆投保面积,并组织收取保费,填写投保清单。保费收取完成后,由各镇街汇总,并与承保单位核对搞好资金结算。单户投保面积100亩以上地块,经办机构要进行现场验标,并在电子地图中精确圈划投保地块,记录四至信息和面积,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双方认可后出具保单。四种作物(玉米、水稻、花生、大豆)的参保面积于7月1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保费连同保险清单(纸质版、电子版)交承保公司。

2.参保、理赔公示。承保公司要按照公示要求,在村“政务公开栏”,或通过县政府网站、短信、微信等方式,将惠农政策、承保情况、理赔结果、服务标准和监管要求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做到公开透明。

3.投保签约、承保面积上报。承保单位以村或社区为单位签发正式保险单,保险单副本连同到户清单由承保单位装订汇总存档。承保公司及各镇街要认真核对本区域承保面积,汇总后分别以红头文件形式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经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后,据实结算并拨付财政补贴资金。

(三)勘查定损(农户投保至作物收获完成)

参照《临沂市三大主粮作物政策性保险承保理赔服务细则(试行)》《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关于在全省全面实施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通知>的通知》,农户播种至玉米、水稻、花生、大豆收获期内,参保农作物出险后,被保险人要及时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要在24小时内向承保公司报案,承保机构应在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组织开展现场查勘。因不可抗力或重大灾害等原因难以及时到达现场时,应及时与报案人联系并说明原因。对受灾情况复杂,不能及时与投保农户达成一致意见的,要结合受灾作物恢复生长特性及时联系专家组,共同确定出险时间、成灾面积、定损方式。鼓励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新技术开展现场查勘,提高损失鉴定工作效率。

对种粮农户和经济组织都要做到定损到户、理赔到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组织普通用户投保的,可分户赔付。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生产全程托管等形式投保的,农户的生产经营风险已转移到经营主体的,投保时提供协议、合同等材料,可赔付到经营主体。在农户同意的基础上,原则上可以乡镇或村为单位抽样确定损失率。鼓励规模较大的经营主体委托专业机构、遥感测产等第三方机构参与产量测定工作。

理赔损失按保险作物不同生育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程度及受损面积计算:赔偿金额=单位保额×受损面积×生长期赔偿比例×损失率,损失率=因保险责任造成的产量损失/前三年本县平均产量(统计部门公布)×100%。其中:

1.玉米

基本保险不同生长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幼苗期为每亩保险金额×60%,小喇叭口期至大喇叭口期为每亩保险金额×80%,灌浆期至成熟期为每亩保险金额×100%。

完全成本保险不同生长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苗期-拔节期前为每亩保险金额×50%,拔节期-开花期前为每亩保险金额×60%,开花期-成熟期前为每亩保险金额×80%,成熟期为每亩保险金额×100%。

2.水稻

基本保险不同生长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移栽成活或直播齐苗-分蘖期为每亩保险金额×60%,拔节期至抽穗期为每亩保险金额×80%,开花期至收获期为每亩保险金额×100%。

完全成本保险不同生长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幼苗-分蘖期(含)为每亩保险金额×50%,孕穗期为每亩保险金额×60%,抽穗期为每亩保险金额×80%,成熟期为每亩保险金额×100%。

3.花生不同生长期的每亩最高赔偿标准:苗期至开花下针期为每亩保险金额×60%,结荚期为每亩保险金额×80%,成熟期为每亩保险金额×100%。

4.大豆不同生长期的每亩最高补偿标准:苗期、开花期前为每亩保险金额×60%,开花期至结荚期为每亩保险金额×80%,鼓粒成熟期为每亩保险金额×100%。

(四)理赔

发生理赔后,承保机构原则上应当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直接将保险赔款支付给投保农户。花生、大豆、玉米保险的理赔时间为本年度的11月30日前,水稻保险的理赔时间最晚为12月31日,不得跨年度赔付。

(五)保险期限

自播种至该户玉米、水稻、花生、大豆田间收获。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策宣传。各镇街及村(居)要组织搞好宣传发动,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方式,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策宣传家喻户晓,明白纸发放到户,引导广大农户自愿投保,做到应保尽保。所有投保理赔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各镇街、承保机构要按照“五公开、三到户”的要求,将投保情况在参保村庄进行张榜公示,避免选择性投保或附加任何条件的投保。

(二)规范业务全流程管理。各级各部门及承保机构要坚持“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以农户满意度作为工作成效评判标尺,从严规范2026年秋粮保险全流程管理。一是恪守投保自愿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政策性农险运营准则,以政策宣讲引导农户自主参保,依规扩大承保覆盖面。二是严把参保信息关口。精准采集录入参保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惠农银行卡号等基础信息,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三是从严整治违规乱象。严禁通过虚增投保面积、编造承保数据套取财政保费补贴资金;严禁通过虚假理赔、虚列费用等方式套取保险理赔款项;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补贴资金与保险理赔款项。四是严守理赔工作底线。严格依照保险条款及理赔规程开展赔付,严禁无故惜赔、压赔、拖延赔付,切实守护种粮农户经济权益。五是严控业务运行风险。全面梳理投保、查勘、定损、拨款各环节廉政与业务风险点,优化业务管控方案,补齐制度短板。六是健全信访处置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畅通农户投诉维权渠道,快速处置农险信访投诉,依法妥善化解群众合理诉求。对履职不力、推诿扯皮、违规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及个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优化理赔服务。理赔工作直接关系农户切身利益,是政策性农险工作核心环节。各承保机构配齐配强受灾区域查勘人员、勘查设备,依托无人机、AI智能定损等数字化工具提升查勘定损效率与精准度;精简理赔报送材料、简化赔付审批流程,依规推行预付赔款机制,助力受灾农户快速开展灾后复产。严格恪守赔付时限要求,确保赔款足额及时拨付至农户账户,坚决杜绝拖赔、惜赔、少赔等违规行为。


莒南县农业农村局

莒南县财政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莒南监管支局

2026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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