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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莒南县公路中心汛期公路灾害天气分类分级预警“叫应”措施》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解读单位:莒南县公路中心

咨询电话:0539-5252105

单位地址:莒南县南环路49号


一、制定背景

近几年我国自然灾害频发,县内普通国省道易受强降雨、台风等灾害影响,出现路基垮塌、边坡滑移等险情,严重影响通行安全。同时上级部门要求做好汛期公路气象预警“叫应”工作,而此前预警响应流程不规范、部门联动不足等问题,导致灾害应对效率低,亟需完善机制,保障路网安全。

二、决策依据

既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也依据上级交通、气象部门关于灾害预警分级的统一标准,同时结合本县普通国省道沿线地质条件、以往灾害应对经验以及与气象、应急等部门的联动工作实际制定。

三、出台目的

明确不同灾害天气预警的响应流程与责任主体,实现预警信息快速传递和高效响应;提前部署防范措施,减少公路灾毁损失,保障过往车辆和行人安全;规范抢险救灾流程,提升公路抢通保通效率,维护路网正常运行秩序。

三、重要举措

一是分级设定响应,按红、橙、黄、蓝四级预警启动对应措施,红色预警含专题调度研判、24小时值守等,蓝色预警侧重基础巡查与通行提示。二是多渠道收发信息,通过办公系统、工作群等转发预警,也用可变情报板、电话短信等覆盖不同群体。三是强化路网管控,降雨期间视频巡查每日不低于6次,高等级预警时加密路面巡查,严重拥堵时及时上报并联动处置。四是前置抢险准备,红色预警时可调度跨区域应急力量,快速处置路基垮塌等险情。

四、注意事项

需安排专人每日主动查询接收预警信息,避免漏收误传;各科室及养护公司需及时反馈措施落实情况,红色预警下30分钟内上报防御方案。应急队伍需保持24小时待命状态,确保应急物资和装备随时可调。同时要规范信息上报流程,按“首报、续报、终报”要求报送,杜绝迟报漏报,否则将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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