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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货物验收制度》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解读单位: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0539-5972877

单位地址:莒南县洪石路与隆山路交汇处东北角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货物验收流程,明确各方职责,确保采购货物数量准确、质量合格、单据齐全,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使用环节,进一步提升内部治理能力,防范物资管理风险,依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政府采购和物资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决策依据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莒南县关于国有资产和物资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

三、出台目的

确保质量合规。防止不合格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单位,保障政府性服务活动正常进行和最终产品的质量;核对数量准确。确保收到的货物数量与订单、合同一致,避免短缺或溢货造成的经济损失;明确责任划分。作为与供应商结算的关键依据,也是后续发生质量、数量纠纷时的法律凭证;控制成本与风险。避免为不合格品付款,减少退换货产生的额外成本和时间延误,降低仓储和财务风险;保障资产安全。确保单位采购的资产(固定资产、专用材料等)在入库前是完整且可用的。

四、重要举措

1.到货接收与初步核查。仓库管理员核对“送货单”与“采购订单”的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是否一致。任何信息不符,有权拒收或暂停后续流程,并立即通知采购部门。

2.数量验收。仓库管理员清点实物数量。可采用全部清点、抽检等方式(对于包装规整的,可按箱/包清点;对于散装件,需全部点数)。如发现数量短缺或溢装,应在送货单上立即注明,并由送货司机签字确认。这是后续追索的关键证据。

3.外观/包装验收。检查货物外包装有无破损、变形、水渍、污染等。对于易碎品、精密仪器,此步骤尤为重要。

如发现问题,应拍照取证并记录。

4.质量验收(关键控制点)。在数量、外观验收通过后质量部或使用部门的技术人员,依据采购订单、产品技术标准、封存的样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价值高、数量少或质量要求极严的货物全检。对数量大、价值一般的货物,按事先确定的“抽样检验标准”进行抽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格尺寸、材质、性能测试、功能试用、证件检查(如合格证、质检报告、出厂证明等),输出《进货检验报告》或《质量验收单》,明确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并详细描述不合格项。

5.结果处理与入库。对合格品,质量部门签署合格意见后,仓库办理正式入库手续,更新库存账卡,并将所有单据(订单、送货单、验收单)整理归档,作为财务付款凭证。

将不合格品移至“待处理区”或“不合格品区”,明确标识,防止误用,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详细记录问题。根据制度规定和采购部门的协调结果,进行退货、换货、降级接收或索赔处理。所有处置过程均需留有记录。

五、名词解释

全点:对整批货物逐一清点数量。

抽点:按一定比例或规则抽取部分货物进行清点。

特采:也称“让步接收”,指对不符合标准但经评估可使用的货物予以放行。

无单收货:指在没有采购订单的情况下接收货物。

六、注意事项

原则:客观、公正、及时、严谨。

态度:验收人员不是“找麻烦”,而是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应与供应商保持专业沟通。

记录:“凡做必记”。任何异常情况,都必须有书面记录和当事人签字,这是保护公司也是保护自己的最好方式。

沟通: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按流程通知相关部门(采购、上级主管),不要自行与供应商做最终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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