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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坚持以生态文明为引领,保护和改善临沂生态环境,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持续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建立具有临沂特色的“无废城市”管理新模式,临沂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临沂市城市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和治理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现就《规划》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21年,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强化了建筑垃圾管理要求,明确源头减量、分类处置等原则,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建设“无废城市”,要求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推动城市固体废物管理转型。临沂市作为全国试点城市之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建筑垃圾治理纳入“无废城市”建设框架,制定《临沂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落实省委和省政府“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绿色建筑发展。
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保障城市建设、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缓解环境压力、推动经济转型、提升社会福祉,能实现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面对临沂市经济发展新阶段,应结合实际编制合乎时宜的城市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防治和治理设施专项规划,并使之成为临沂市未来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及其相应设施建设发展的依据和蓝图。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落实《临沂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确定的
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为728平方千米,规划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577平方千米,分为主城区和外围组团两个部分。其中,主城区总面积672平方千米,外围组团总面积56平方千米。
《规划》的期限为2024至2035年。
三、规划目标指标
坚持“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利用规模化”的发展思路,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抓手,建立有效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推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上下游产业链建设,打造示范引领的“临沂模式”。
四、主要内容及特点
《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文本、图件和附件三个部分。文本分为总则、现状综合分析、规划目标及策略、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建筑垃圾收集运输体系规划、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布局与选址、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保障措施、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篇、附则12部分;附件分为规划说明、三图、两表、一库、一专篇5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编制目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期限、规划范围以及规划依据。
第二部分现状综合分析。明确了临沂市建筑垃圾分类,分析了临沂市建筑垃圾治理现状。
第三部分规划目标及策略。明确了规划目标及规划策略。
第四部分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科学预测了各类建筑垃圾产生量以及处置量。
第五部分建筑垃圾源头减量规划。明确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以及减量化处置策略。
第六部分建筑垃圾收集运输体系规划。构建建筑垃圾一体化转运体系,规划建筑垃圾收运路线,明确中心城区禁行路线。
第七部分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布局与选址。根据建筑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结合临沂市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实际,新增一处装修垃圾分拣转运中心,两处建筑垃圾消纳场。
第八部分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规划。明确建筑垃圾涉及“回收—加工—再利用”三个阶段的产业体系,采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建筑垃圾产业化运营方法,提出建筑垃圾产业化运营建设模式。
第九部分近期建设规划。主要包括政策标准方案编制、建筑垃圾资源利用企业引进、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建筑垃圾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建设及近期建设项目。
第十部分保障措施。从法规制度、规划引导、政策优惠、优化特许经营模式、组织保证、政策导向与公众参与等六个方面保障规划实施。
第十一部分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专篇。规划旨在确保城市环境的整洁、卫生与安全,明确环境污染防治部门职责分工、制度体系、服务体系、信息化监管,详细阐述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减少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
第十二部分附则。包括规划成果构成、规划效力、解释权。
《规划》附件部分包括规划说明,三个表达规划意图的主要图件,两个专项规划主要附表,一个矢量数据库,一个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专门篇章。
(来源:临沂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