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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莒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莒南县优化消费环境 提升消费活力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
打印解读人:王坤 莒南县商务局商贸流通科科长
解读单位:莒南县商务局
咨询电话:0539-7398367
单位地址:临沂市莒南县政务服务大厅6楼
一、背景依据
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是稳增长的关键所在,也是惠民生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作为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并明确提出“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就提振消费工作,从提升消费能力、深挖消费潜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等方面作了研究部署。省、市专门召开了提振消费工作大会,分别印发了《关于提振消费的实施方案》。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县商务局结合我县实际,经过摸底调研、征求意见等程序,形成了《莒南县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活力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6月30日,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二、出台目的
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各部门协同联动,完善工作机制。通过消费优惠措施,充分激发消费市场潜能,增强主体活力,推动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产品不断涌现。旨在通过3年努力,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30亿元,逐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高品质消费需求。
三、起草过程
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自今年3月份开始,县商务局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开展摸底调研,同时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制定《行动方案》。为切实提升《行动方案》的科学性、指导性及可操作性,县商务局充分征求人社局、财政局等20个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形成了《莒南县优化消费环境 提升消费活力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6月30日,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四、适用范围
本方案在全县范围内适用。
五、重要举措及作用
《行动方案》包含5大工程,21条重点措施。
1.实施安心消费提振计划。通过职业技能提升稳固就业基础、推动重点人群就业创业扶持、完善立体化社会保障网络建设等措施,切实增强消费者消费能力,消除消费顾虑。同时依托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强化、消费环境优化升级等综合举措,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生态,激发消费者主动消费、持续消费的意愿动力。
2.构建商品消费升级体系。通过举办系列促消费活动营造消费热点,吸引消费者参与,带动市场活跃度提升。发放各类消费券、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等措施可以直接降低消费者购买成本,迅速提振消费增长。通过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丰富消费场景提升居民消费体验。
3.深化服务消费品质提升工程。通过特色节庆、主题旅游、游学等文旅活动,带动景区、文创、演艺等产业收入增长,同时拉动交通、餐饮、住宿、零售等多个行业,形成“吃住行游购娱”一体化消费链。发展社区便民消费服务,完善社区商业配套,可以进一步挖掘社区消费潜力。
4.培育新型消费创新发展计划。引导绿色消费,布局建设公共充电桩,实现“乡乡全覆盖”的目标,为消费者提供强有力的充电保障,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痛点。发展首发经济,引进奥特莱斯、天猫优品等品牌首店、旗舰店,提升我县消费吸引力,满足消费者品质化、个性化消费需求,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激发住房市场活力。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推出一系列购方补贴促消费活动,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5.拓展多元消费平台建设体系。通过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丰富地产品、农产品和工业品供给,畅通线上线下消费渠道等措施有效释放消费潜力,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为消费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如何落实
《行动方案》涉及部门较多,政策的落实落地需要各部门和镇街共同努力。通过部门协同、政企联动,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统筹协调。重点协调推进跨部门协作,压实落实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措施早落地、早见效。
2.强化典型引领。鼓励各部门总结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消费活力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形成积极消费预期。
3.做好政策宣传。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组织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广泛深入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工作,拓展宣传渠道,让社会广泛知晓和应享尽享各项支持政策。
4.加大促消费活动推广。整合各类媒体资源,线上线下融合宣传莒南促消费政策、活动成效和典型案例,讲好“乐购莒南”故事,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支持消费、参与消费的浓厚氛围。
七、与上级政策差异
临沂市方案聚焦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涵盖商城、文旅等15项重点任务,目标宏大(2027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破4000亿元),覆盖全市多个领域;莒南县方案是县级落实举措,围绕5大工程,侧重就业保障、县域商业、本地特色产业(如花生、粮油)等领域,目标具体、落地性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30亿元),更贴合县域消费实际,任务细化到本地场景与群体,是对市级政策的精准落地与补充。
八、新旧政策差异
1.时间与目标定位不同:2020年文件是短期应急举措,聚焦疫情后消费回补,无明确量化目标;2025年文件是三年长期规划,明确目标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30亿元,侧重消费活力长效提升。
2.消费领域拓展不同:2020年集中在夜间经济、传统商品、文旅等基础领域;2025年新增绿色消费、首发经济、银发经济、住房消费等新型领域。
3.政策力度与精准度不同:2020年多为活动引导,无直接资金补贴;2025年发放各类消费券、扩大以旧换新品类,政策更精准。
九、名词解释
首发经济:是指企业围绕“首次”开展的各类经济活动的总称,核心是企业在产品、业态、模式、服务、技术及实体布局等方面的创新型“首次”行为,并涵盖从初期发布到长期发展的完整链条。如企业首次发布新产品、首次上线新服务首次落地开店、首次设立研发中心等,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关键“首次”布局,均属于首发经济范畴。
银发经济:又称老年经济、养老经济,是指围绕老年群体(通常指60岁及以上人群)的生活需求、健康需求、精神需求等开展的各类产品生产、服务提供及相关产业活动的总称,包含老年用品产业(适老化家具)、养老服务产业(养老院)、老年精神消费产业(老年合唱团)等。
十、注意事项
本方案自2025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