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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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检查通知书(一)

来源:县民政局 打印

临港经济开发区绣针河书画院、莒南向田康复医院、莒南县村镇建筑工匠协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作家协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钓鱼协会、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刘家东山村老年养护院:

本机关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会)未按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20年度工作报告,现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三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和《山东省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办法(试行)》第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对你单位(会)进行重点检查。你单位(会)应于2021年7月25日前向本机关报送以下材料:

1、理事会人员组成及2020年以来理事会议召开情况(召开时间、决议事项等),附会议纪要、理事签字等;(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

2、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人员组成及2020年以来会议召开情况(召开时间、决议事项等),附会议纪要、表决记录等;(社会团体提交)

3、2020年以来自身建设及开展活动情况,附活动照片、记录等;

4、2020年以来的财务情况,重大资金往来附情况说明;

5、举办经济实体及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6、住所、法定代表人、业务范围等登记事项变更情况;

7、未按规定参加年检年报的情况说明。

逾期未提交检查材料的,本机关将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电话:0539-7315559

联系地址:莒南县民政局四楼社会组织管理科


莒南县民政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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