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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管社会组织:
为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县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2019年6月30日前在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登记成立,未参加过评估或者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县管社会组织;
(二)在县管社会组织评估中未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或者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且满3年的县管社会组织。
以下县管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一)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
(二)2020年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四)不符合评估条件其他情形的。
二、评估内容
县管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施分类评估,从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综合评价。本次评估采用《山东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19年修订)》,共分为10个类别,其中社会团体分为行业协会商会类、学术类、联合类、职业类、公益类、体育类等6类,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分为民办院校类、科技类、公共服务类等3类,基金会1类。
三、评估标准
县管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依据综合评价得分确定:
5A级:得分900分及以上;
4A级:得分800分-900分(不含);
3A级:得分700分-800分(不含);
2A级:得分600分-700分(不含);
1A级:得分500分-600分(不含)。
四、评估机构及评估方法
县民政局设立县管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和复核委员会。评估委员会负责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包括制定评估实施方案、组建评估专家组、作出评估等级结论并公示结果,评估委员会下设评估办公室,负责评估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评估工作。评估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五、评估程序
(一)发布评估通知,受理参评申报;
(二)审核社会组织参评资格并向社会公示;
(三)对参评社会组织评估材料进行初审;
(四)组织实地考察,提出初步评估意见;
(五)审核初步评估意见并确定评估等级;
(六)公示评估等级(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七)发布评估等级公告;
(八)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
六、具体工作安排
(一)参评申报。6月15日前,县管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填写《2021年度县管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见附件1),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jnxmzjmjzzglk@ly.shandong.cn)。
(二)参评资格审核。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对申报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通知参评社会组织。
(二)资料准备。参评社会组织按照评估指标和评估资料目录,认真准备资料并装订成册,标明“评估材料”字样,于7月1日前报送至评估办公室。
(三)实地考察。根据评估委员会的安排部署,评估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初评,出具评估意见。
(四)评估委员会审核初评意见并报复核委员会复核,确定评估等级后进行公示。
(五)由县民政局发布最终评估等级公告。
七、工作要求
(一)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各项培育扶持政策的基础。县管社会组织要充分认识社会组织评估的重要意义,积极参加评估。
(二)县管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估要求做好自查和自评,按时报送评估材料,积极配合做好相关评估工作。凡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的,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事件的,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的,开展活动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一律取消评估资格或者评估等级。
(三)县管社会组织要把评估工作作为全面了解自身建设情况、不断规范管理的重要途径,针对评估指出的问题,加强工作研究,积极整改提升,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
(四)县管社会组织评估坚持自愿参加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评估为名向社会组织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评估工作联系人:徐艳
联系电话:0539-7315559
电子邮箱:jnxmzjmjzzglk@ly.shandong.cn
地 址:莒南县民政局四楼社会组织管理科。
附件:1.2021年度县管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2.山东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19年修订)
莒南县民政局
2021年6月7日
附件1
2021年度县管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社会组织名称 |
社会组织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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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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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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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主管单位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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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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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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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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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评社会组织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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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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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 年参加过县管社会组织评估,获得 A等级,截至2021年6月30日,有效期已满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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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报情况 |
□已年报 □未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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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报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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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同步报送业务主管单位 □未同步报送业务主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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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报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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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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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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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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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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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根据《莒南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县管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和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自愿申请参加此次社会组织评估。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社会组织评估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 二、认真完成本单位的自评,并积极配合评估专家组的实地考察工作; 三、填报的本单位申报情况、基本情况和所提供的评估材料、会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无误。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备注:1.社会组织类型分为: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2.此表统一用A4纸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报送至莒南县民政局4楼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