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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精神,打赢新时期脱贫攻坚战行,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金融扶贫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配合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做好2018年-2020年全县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力争2018年全县小额扶贫信贷投入总量达到2亿元,2019年全县小额扶贫信贷投入总量达到1.1亿元,2020年全县小额扶贫信贷完成市下达指导性计划;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第一书记扶贫村扶贫开发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扶贫信贷政策
配合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临沂银监分局莒南办事处督促各金融机构围绕扶贫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特点和融资需求,创新开发贴近于贫困户生产经营和实际需求的信贷产品;推广使用“央行资金产业扶贫贷”,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央行再贷款的低成本优势,大力拓展“央行资金产业扶贫贷”业务,加大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投放力度。
(二)加强金融扶贫政策业务宣传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金融服务站以及村组、社区等公共宣传栏,大力开展金融扶贫政策知识的宣传培训。及时梳理、总结精准扶贫金融服务工作中的典型经验、成功案例、工作成效,加强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促进形成各方关注、多方参与精准扶贫金融服务的良好局面。
(三)积极推进小额扶贫信贷担保
推动莒南鑫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运营,协调公司增资扩股,股权变更,加快业务开展,做好小额扶贫信贷担保业务。积极与山东省农担公司进行沟通合作,增加对莒南小额扶贫信贷担保支持。大力推进“公证抵押登记贷款”,落实县政府《关于指定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莒南政办发〔2018〕52号)精神,进一步优化信贷担保结构,切实解决贫困户和扶贫经营主体融资担保难题。
(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第一书记扶贫村扶贫开发工作
积极动员银行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发挥自身优势,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扶贫工作支持第一书记扶贫村扶贫开发工作。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领导
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相关科室靠上协调配合的金融扶贫协调推进领导小组,配合人民银行具体负责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督导。
(二)落实责任
积极配合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督促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有效落实金融机构金融扶贫主体责任。要本着利民、便民、惠民的原则,结合莒南实际,制定各自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及时汇总分析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推动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开展。
(三)强化督导
积极配合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落实责任,督促扶贫贷款承贷机构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小额扶贫信贷投放任务。
莒南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