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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住建领域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推行安全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住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以及市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监管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开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安全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检查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县住房和城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完善机制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县住建局及授权、委托第三方开展住建领域检查的组织或者机构。县住建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随机抽取待查对象。局属有关经授权、委托第三方责任主体,负责开展行业内安全检查随机抽查工作。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地全部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检查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由于之前造成违法事实,已经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严格依据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检查。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实施随机抽查具体责任单位的职能和人员数量,建立随机抽查工作人员名录库,检查工作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工作人员,并按照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分组并及时调整完善。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工作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双随机”抽查。按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工作人员。
(五)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重点监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检查程序,增加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
(六)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要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有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要将随机抽查作为住房建设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成立“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由鲁伟同志任组长,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建筑业管理科。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市场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工作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鲁 伟
副组长:孙 勇 孙运国 宋云龙 陈 涛
成 员:徐 虎 何西堂 刘德江 葛新江 吴 军
曹 超 王统利 刘 伟 韩 波 李德建
刘德梅 马宝玲 李明磊 刘新农 王伟伟
刘茂军 赵 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筑业管理科,葛新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胡宏吉史昊东
联系电话:7312467-8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