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莒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按照各级各部门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根据省文旅厅《关于进一步有序开放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场馆等文旅场所的通知》及市、县文旅局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鸡龙河湿地公园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景区有序开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有序推动旅游景区复工复产,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工作和文化旅游发展双胜利。
二、基本要求
1、成立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景区成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根据防控工作部署和疫情动态变化,明确各股室及各操作环节上的具体责任,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加强日常督导检查。
2、制定景区恢复开放工作方案。对旅游景区开放条件和必要性进行全面评估,恢复开放前制定《景区恢复开放工作方案》,分区域分项目有序受控开放,不符合开放条件和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和项目,先不开放或延后开放。
3、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补充完善《景区新冠病毒防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启动预案,确保有效实施。
4、做好防护物资配备。根据防疫需要,配备口罩、手套、测温仪等防护物品和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确保满足防控和开放工作的需要,并严格按照技术规定做好管理储存。
5、强化疫情防控培训教育。景区开放前,通过召开会议、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对员工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事项的培训,确保上岗前具备必须的防控和处置知识与能力。
6、加强景区安全排查。在开放前对游乐设备、交通设备、消防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及游览安全等重点区域或环节进行逐一排查,做好检查维修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确保安全开放、安全运行、安全游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7、加强群防群治。强化与县防疫、公安、文旅等部门联动,对不配合体温检测、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报告有关部门处置。
8、主动做好宣传引导。要从防控大局出发,主动做好公众宣传引导,提示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提升公众疫情防控意识,避免因人员大范围流动增加疫情防控风险,或引发公众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误判。
三、员工管理
1、人员核查。复工前详细核实职工及家庭成员居住地、健康状况、近两周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等情况,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优先安排健康状况明了的员工上岗。封控区、管控区人员,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人员,有发烧、咳嗽、胸闷等症状的人员严禁返岗上班,待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确保无状况后返岗上班。
2、健康监测。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建立员工日常监测制度,实行“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进入景区前须进行体温检测,每日至少检测两次,并记录台账;员工如有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立即做好防护措施,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所在镇街、社区、县文旅局报告有关情况。
3、核酸检测。景区管理、工作人员继续执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每三天检测一次,确保每周全部进行一轮核酸检测。
4、严格上岗工作规范。员工在岗期间,要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保距离”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一线人员应当根据风险程度,适当提高防护级别。上、下班考勤签到排队要保持1米安全距离,防止扎堆。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正确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双方正确佩戴口罩。
5、参加会议。正确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对场地须进行消毒。减少集中开会等聚集性活动,必须召开的会议应缩短时间、控制规模或采用视频电话会议等形式。
6、外出管理。所有复工到岗人员一律禁止出县,特殊情况需出差、外出流动的人员,要报请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再次入园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7、商户管理。景区内商户复工人员严格按照景区人员标准进行管理,遵守景区防疫规定。
8、服务管理。保洁员、讲解员、安保人员等近距离服务游客的一线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摘脱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并落实有效防护措施。与游客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四、游览管理
1、进行客流管控。低风险区域人员密集场所,日接待量和瞬时流量不得超过正常营业日接待量的50%。重新核定的游客最大承载量及瞬时接待量通过景区电子显示屏或其他方式予以公告。
2、落实实名登记。游乐项目出入口要张贴沂码通,并安排专人负责测温验码,按照“一进一出一扫码”的要求,确保进入项目游玩人员全部登记,不漏一人。
3、加强现场巡查。疫情防控期间,不在营业场所开展大规模展览展示、节庆活动、文艺演出等,严禁组织开展商品促销、会议培训、宴席聚会等人员聚集活动。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出现人员聚集位置要安排配备管理人员,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旅游等行为进行及时劝诫,切实维护好景区游览秩序。
4、加强防控知识宣传。通过LED滚动屏、微信公众号、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发布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加强游客健康知识宣传,帮助游客掌握防护要点,引导游客增强防护意识、配合防控工作。
五、公共场所管理
1、加强清洁消毒。每日对广场、停车场、健身器材、座椅、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服务场所及公共接触物品进行消毒,每日消毒次数不少于4次,并建立消杀记录台账。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做到专区专用、专物专用,避免交叉污染。对参与型娱乐项目、游乐设施、为消费者免费提供的轮椅、雨伞等服务设施设备及频繁使用的接触物、要及时清洁消毒,做到一客一清洁、一次一消毒。
2、开放区域管控。实行分区分项开放,景区内密闭建筑、餐饮、购物、娱乐等营业场所暂不开放,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3、保持卫生设施完善。确保卫生间设施及供水正常,坐便器、小便池、洗手台、把手等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如人流量较大,应酌情适当增加消毒频次,做到洗手池无污垢,粪便及尿液不残留。
4、规范垃圾处理。景区垃圾箱(桶)实行“一日两清理两消毒”制度,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防疫期间,增设废弃口罩回收专用箱(桶)并及时清理垃圾,按照要求统一回收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5、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发布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帮助游客掌握防护要点、增强防护意识、配合防控工作。对暂停开放的景点、场所、区域,提前信息提示告知。教育员工提高服务质量、端正服务态度,如果遇到特殊情况要耐心向游客做好解释工作。
6、做好安全保障。一是做好医务服务,与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建立联系。二是确保设备安全,对景区交通和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符合恢复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重要节假日、大型活动前,组织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防控漏洞和风险点并督促整改到位。
7、做好应急处置。出现红码、黄码等特殊人员和其他异常情况时,第一时间上报属地镇街、县文旅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在防疫指挥机构下达指示前,除了进行必要的工作,其他业务全部暂停,景区设置留观场所,对疑似和疑似接触者及其同行人员,以及接触上述人员的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隔离留观措施。同时进行病毒消杀。积极配合防疫机构做好调查处理工作,提供本人及其同行者的信息,所有信息记录应确保无误,备案留存。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规范办理。
(此件公开发布)
莒南县鸡龙河湿地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