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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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公安机关服务企业(项目)建设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来源:县公安局 打印

全局各单位:

现将《全县公安机关服务企业(项目)建设十二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莒南县公安局

2022年3月4日

全县公安机关

服务企业(项目)建设十二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六次党代会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莒南发展定位,坚持“稳中求进、走在前列、干在实处”,进一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高执法服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重大项目专项联络机制。成立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工作专班(联络办公室),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分管局领导靠上,统筹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坚持“一项目一民警”,选派辖区派出所民警担任联络员,企业悬挂“警企联系牌”,对口联系、定期走访,上门开展普法教育,指导内部安全防范,全面了解企业需求。对企业所需和反映问题,能当场答复处理的当场答复处理,不能当场答复处理的24小时内给予首次反馈。

二、强化企业(项目)周边秩序维护。依托“警种联动、警保联控、警民联防”合成化巡防,加大企业(项目)周边警力部署,增加周边视频监控,设立特巡警工作站或流动执勤点,实行特巡警、交警、派出所等警力联合网格化巡防,维护良好治安秩序。加强警保联控支点建设,组织民警、辅警、企业内保力量联巡联防,共同开展隐患排查、安全防范。

三、主动防范影响企业(项目)的风险隐患。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原则,围绕立项、落地、开工、投产等环节,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资关系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可能引发的敏感案事件,及时报告党委政府、通报有关部门,配合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力争消除在萌芽状态,严防影响项目进展。指导加强内部安全生产工作,帮助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严防严打涉企违法犯罪。严打侵害企业(项目)的涉黑恶犯罪。加强对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建筑市场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收集排查,依法从严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占资产、收保护费的行霸、市霸。加大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涉企反诈骗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企业职工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强同银行部门、金融机构的信息互通,力争第一时间发现电信诈骗违法犯罪,确保及早止付,为相关企业挽回财产损失。

五、建立涉企警情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建立涉企警情快速响应、多警联动机制,接到有关聚众扰乱破坏生产经营和突发性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等报警时,迅速启动突发案事件快速反应机制,110报警服务台立即指令辖区派出所民警先期到场处置。对规模较大、行为方式激烈的群体性事件,立即调派特巡警、交警等警种部门警力赶赴现场增援,控制事态、维护秩序。

六、规范涉企案件办理。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和证据标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常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流程,缩短期限,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违法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轻微违法犯罪案件快速办理,切实提升执法工作效能。

七、严格执行精简审批(许可)事项。广泛宣传、及时落实上级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本着“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则,现行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必须进行审批(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人为增加;必须办理的审批(许可)事项,最大限度地精简办理环节,简化程序。涉及多个部门联办的审批(许可)事项,要主动协调,严禁以互为前置为由相互推诿。对上级明令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禁止收费,行政性收费一般按最低标准进行。

八、常用涉企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受理”。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公安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公安机关治安、禁毒、交警等常用涉企业务事项,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次办好”,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九、畅通证照办理“绿色通道”。对批量办理户籍、身份证、居住证、出入境、车驾管等业务的企业,实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优先快速办理。为企业外籍高层次人才、紧急出国出境人员提供容缺受理、优先办理等出入境、居停留便利,提供加急办证“绿色通道”服务,情况特别紧急的当日办结。在企业集中区域建设“无人户政智慧警亭”,配备身份证自助办理一体机设备,方便企业和群众自助办理公安业务。

十、拓展“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加快推广应用电子身份证,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和社会化服务等领域应用场景,真正实现电子证照替代纸质证照。依托临沂微警务平台,实现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旅馆业许可、公章刻制等在线预审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节假日除外)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在线自助打印。实行往来港澳商务单位登记备案网上办理,将备案单位年最低纳税额度由50万元降低至0.5万元,审批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

十一、做好涉企业(项目)车辆通行保障。加强重大项目、企业周边交通管理,合理设置标志标线、信号灯、停车泊位,疏导交通堵点,保障安全畅通。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驾驶员和车辆日常管理,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为重大项目开辟工程车通行证快批快办绿色通道,保障施工车辆通行。

十二、健全完善涉及营商环境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对诚信守法类企业建立“免打扰”制度,积极开展民生警务平台诉求事项办理,接受社会各界对民警辅警服务意识不牢、服务流程不优、服务质效不高和侵害企业、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举报投诉,对收到的举报投诉快速核查回复。对承诺的执法服务措施落实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行为,依纪依法问责,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和实效性,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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