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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摘录)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13.助力企业开拓新市场、发展外贸新业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支持企业新建国际贸易选品中心,按建设面积和出口额分别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符合面积、进出口额等要求,被新认定为市级公共海外仓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补;被新认定为海外临沂商城、海外仓或边境商城、边境仓的,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补。(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组织企业到境外举办经贸洽谈活动、自办展的各类市场主体,按照组织企业家数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统筹市内涉外法律、会计、税务等领域专家,建立涉外商事专家信息库,为出海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纠纷应对指导、风险研判预警等服务,提升企业风险应对能力。(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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