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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一、评价范围
第四批“好品山东”品牌评价分为产品品牌、区域品牌、地理标志三个类别。其中,产品品牌类别细分为制造业、农业、服务业三个领域。
二、评价重点及原则
(一)聚焦传统产业升级、优势产业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以品牌建设助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二)聚焦现代物流、商贸流通、软件服务、工业互联网、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鼓励申报新型服务模式和服务项目。(三)围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直播经济等新消费业态,以及乡村振兴周边产业和民营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扶持力度。评价工作适当向促消费领城倾斜,助力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消费。(四)对能够体现山东特色的、百姓喜闻乐见的新兴类消费产品、文创产品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具体情况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五)已入选“好品山东”产品品牌的,同一企业不得重复申报相同产品,但可继续申报其他主导产品。(六)已入选“好品山东”区域品牌和地理标志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价数量
第四批“好品山东”品牌计划评价发布数量不超过100个。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莒南县市场监管局质量发展和标准化科,18866960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