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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摘录)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5.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平台,国家级一次性最高奖励200万元、省级一次性最高奖励100万元;其他国家级平台一次性最高奖励50万元。(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每年新认定20个数字化转型典型标杆,每个标杆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新建设运营的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每年遴选3家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对列入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园区),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能效、水效领跑者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动民营企业梯度成长,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支持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离岸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园或研发机构,被新认定为市级“人才飞地”离岸孵化器、加速器、创业园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被新认定为市级“人才飞地”研发机构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对民营企业从市外新引进年薪60万元以上或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的职业经理人、技术负责人等,由受益财政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在民营企业工作的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纳入“人才公寓免费住”范围,3年内免收租金。(市委组织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对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每家给予企业技术及管理岗位人才2个“沂蒙惠才卡”金卡配额,可享受医疗保健、文化旅游等服务。(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对设立跨境电商、国际贸易等符合商城国际化人才培养需求专业的驻临院校,专业学生培养规模、毕业生留临就业创业率及毕业生留临就业创业率增长率等综合评定前3名的,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市内企业每有1名员工新取得特许金融分析师、国际贸易金融师、跟单信用证专家等国际认证,由受益财政给予用人企业1万元补贴;每有1名员工新通过跨境电商B2B数据运营、关务水平测试、国际贸易单证员等认证并获得中级、高级证书的,由受益财政分别按每人1000元、2000元给予用人企业补贴。(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综合评定为前5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第三方培训机构,由受益财政每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综合评定为前5名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机构,由市级财政每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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