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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依托单位应为山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共建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且为非关联单位。2.申请单位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制度。3.拟申请省工程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名。4.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5.优先支持拥有市级工程实验室或工程研究中心的单位作为依托单位申报。

二、申报数量

按照属地原则,每个县区择优推荐不超过2个工程研究中心。在临有关单位(市属高校、市属企业、市属科研院所等市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报送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个单位最多申报1个工程研究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莒南县发改局高技术科赵研栋,15192877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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