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沂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摘录)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16.对2025年度晋升为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的旅游单位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晋升为国家5A级和4A级景区的旅游企业,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统筹资金200万元,对2025年度组织专列、包机入境游、汽车团队自驾游的旅行社(或分社),分别给予激励性奖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分期分批遴选重点服务民营企业,实施动态调整、全流程服务,点对点优先保障土地、金融、技术等要素资源。(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金融办、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快“沂i企”平台与“鲁惠通”省级平台数据对接,推进惠企政策“一个平台发布、一口申报办理”。对市级科技、工信、商城、市场监管等相关资金实行市级列支、部门直拨,以直通车模式保障惠企资金直达企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对依法必须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鼓励其他项目参照政府投资项目,减免收取投标保证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合法合规经营建议书“三书同达+帮办代办”信用修复模式,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在市县两级设置信用修复帮办代办服务窗口,帮助企业最短时间完成信用修复和重塑。(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执法、乱查封、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梳理公布统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推行“扫码入企”,优化“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迎查负担。(市司法局,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深入开展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专项行动,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采购项目资金落实审查,将拖欠企业账款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全市各级各部门应依法履行向民营经济组织作出的政策承诺、订立的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机构或者职能调整、政府换届、人员更替等为由失信违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强化企业家荣誉激励,每年召开临商大会,发布民营企业“凤凰”榜单,定期评选“青蓝接力薪火传承”代表。入选山东民营企业百强系列榜单、临沂市民营企业凤凰金榜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其董事长(总经理)按相应条件可享受“沂蒙惠才卡”服务;新上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省重大、省重点外资等省级重点项目。对贡献突出的民营企业、个人,推荐申报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奖。对社会贡献大、群众认可度高的企业家优先推荐参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优秀中共党员等评选。(市委办公室、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发展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常态化开展优化营商网络环境工作,持续做好民营经济领域热点舆情引导管控。加大对优秀民营企业典型事例和民营企业家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处置恶意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信息,用好12345涉企诉求渠道,把“热线首发”打造成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总客服”,营造尊商重企良好风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室、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我们期待与您沟通
通过了解上述内容,您肯定有话要说吧?任何想说的话,您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与我们进行沟通。

主办:莒南县人民政府
承办:莒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符:3713270017   鲁ICP备06010595号
鲁公网安备371327023713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