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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一、做好困难学生入学保障工作。各学校要认真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学生摸排工作,加强关爱帮扶,保障学生按时入学,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二、做好残疾学生入学保障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零拒绝”“全覆盖”工作要求,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由莒南县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三、做好随迁子女入学保障工作。坚持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原则,合理确定入学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四、规范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进藏干部子女等,依据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五、规范延缓入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莒南县户籍适龄儿童,其家长须于2026年8月12日—8月15日向所在片区学校提交学生申请延缓入学有关材料,包括:莒南县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4)、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历或残疾证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经学校审验合格后,由学校统一报县教体局基教股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年限为1年(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