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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清单 】莒南县就业创业政策清单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莒南县就业帮扶政策清单(高校毕业生类)

类别

政策内容

享受条件

补贴标准

流程材料

经办渠道

适用主体

办理期限

补贴期限

就业援助类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 社保补贴

莒南县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1.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2.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银行代发工资),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每个企业可按季度申请。

对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1、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小微企业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出具相关材料进行社会保险补贴申请,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请,网址如下: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审核: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查询相关人员就业创业情况和参保信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询工商注册信息。

3.公示:审核通过后,确定拟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和“莒南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申请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

2.银行代单位发放工资明细账(单);

3.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莒南县城北城新区政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D18号窗口。

联系电话:17662877833

莒南县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现场办理。

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包括公示、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

1、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出具相关材料进行补贴申请。

2.审核: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查询相关人员就业创业情况和参保信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询工商注册信息。

3.公示:审核通过后,确定拟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和“莒南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

4.拨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2、申请材料:

1.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社会保险缴费情况、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限等信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查。

莒南县城北城新区政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D17-D19号窗口。

联系电话:17662877833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现场办理。

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包括公示、资金拨付到位时间)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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