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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类别 | 序号 | 政策名称 | 政策内容 | 享受条件 | 补贴标准 | 流程材料 | 经办渠道 | 办理期限 |
创业扶持类 | 1 |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 失业人员 、 就业困难人员 (含残疾人 ) 、退役军人 、刑满释放人员 、高校在校生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 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返乡创业农民工 、 网络商 户 、 脱贫人口 、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 在申请地内自主或合伙创业 (无在其他单位就业 ), 提交贷款申请时,应已创办企业 、个体工商 户 、 民办非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 定登记注册手续 ,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 对符合个人 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照每个创办企业借款人最 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 度上限之和的11O%。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 , 累计次数不超 过3次 。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 LPR+50BPs。对 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 息。 |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 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 (含残疾人) 、退役军人 、刑满释放人员 、 高校在校生 、 毕业5年内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 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返乡创业农民工 、 网络商户 、脱贫人口 、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在申请地内自主或合 伙创业(无在其他单位就业 ), 提交贷款申请时,应已创 办企业 、个体工商户 、 民办非企业 、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并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 2. 申请人及配偶有良好的个人信用 ,具有还贷能力 。 除助学贷款 、扶贫贷款 、 住房贷款 、购车贷款 、5万元 以下小额消费贷款 (含信用卡消费 ) 以外 , 申请人提交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 ,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 | 标准: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 利率及贴息标准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率最高不超过LPR+50BPs,其中,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 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 2.人员类别证明:退役军人提供《退出现役证书》等有效退役证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刑满释放人员提供《释放证明书》《假释证明书》或《刑满释放通知书》;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户口本及在县外务工经商相关承诺;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户口本;网络商户提供网络平台实名注册截图、银行流水等相关经营证明;脱贫人口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识别材料; 3.反担保材料:反担保人身份证或不动产权证。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个人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或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资金系统外网进行申请,初审通过后,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相关材料,网址如下: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也可持相关资料到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D21号窗口、经办银行申请。 2.审核: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做出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情形的,申请人可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补正材料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原因,申请人补正后可再次提交申请。 3.落实:经审核符合政策规定的,转交经办银行审批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 1.线上办理: 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现场办理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创业科 联系电话 : 17662877833 | 现场办理 ,材料齐全 、手续完备的原则 上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 |
2 | 一次性创业补贴 | 对在申请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符合条件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 1.在申请地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2.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3.创办小微企业的须在所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年、创办个体工商户的须自主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4.每名创业人员只能领取一次。 |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标准为1.2万元、个体工商户给予标准为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申请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并加盖公章; 2.申报前近12个月的财务报表或企业(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体工商户也可提供经营明细台账),并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出具相关材料进行“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也可通过山东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请,网址如下:http://103.239.153.109/sdjyweb/index.action。 2.受理:工作人员按照标准查验申请材料,对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将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审核: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复审; 4.公示:审核通过后,确定拟享受补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单,在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5.支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个体工商户创办者的个人银行账号)。 | 现场办理 : 莒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创业科 联系电话 : 17662877832 | 现场办理 ,材料齐全 、手续完备的20个 工作日内办结 (不包括公示 、财政资金 拨付时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