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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岗位名称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
三、岗位职责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受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执法监督检查权:
1、城市管理方面(含市政管理、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含房地产管理)和人民防空管理方面(涉密事项除外)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4、水利管理(含水土保持)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含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
5、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6、发展改革和粮食流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7、防震减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文化和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9、商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莒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负责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法律文书的拟定和执法资格的审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中发现的涉及违反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水利、交通运输管理等方面的审批、监管事项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和参与处理意见;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筒政放权,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负责本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