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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根据市财政局与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经莒南县财政局汇总,2024年莒南县县级决算部门,包括县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数为81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9万元,主要是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有关要求,从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总体“三公”经费持续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影响,2022年因公出国(境)业务暂停,导致2023年该项业务恢复后,因公出国(境)需求集中释放,基数较大,随着2024年业务步入常态,较2023年有所回落;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1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5万元,主要是我县公安局、法院执法需求较大,目前保有车辆车龄较大、老化严重,依据工作用车需求,按照相关规定购置部分执法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8万元,主要是我县深化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鼓励在规定区域内使用私人或社会交通工具办理公务,减少了公务用车的短途、低频使用,从而降低了燃油、维修等费用;公务接待费7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万元,主要是各部门继续保持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有效控制了相关支出。
注释与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据统计,2024年县本级因公出国(境)团组与累计人次分别为5个、38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据统计,2024年县本级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一般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及专业用车共计7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29辆。
3、公务接待费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据统计,2024年县本级公务接待批次与累计人数分别为1135批、9017人,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