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一)财经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村居(社区)财务、土地流转承包、经贸发展、交通、金融、审计和统计等方面服务工作。 (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渔业、畜牧、农机、果茶等方面的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领域相关服务工作。 (三)社会公共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招商引资、中小企业服务、村镇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公共服务工作。 (四)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优抚、残联、科技、文化、旅游、广电、教育、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政务服务工作以及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工作;负责对接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负责进驻大厅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的管理指导等。 (五)网格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工委、办事处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各村居(社区)开展工作;负责协调街道和村居(社区)之间、村居(社区)和村居(社区)之间关系等;管理、指导网格员队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