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一)承担全县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净化、消灭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起草全县兽医事业、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方面的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等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服务工作。 (二)参与拟订全县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并承担组织实施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动物疫病防控监管的辅助工作。承担全县动物防疫技术支撑和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动物、动物产品检疫等管理的服务工作。承担全县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指导、畜禽无害化处理技术指导、病死畜禽及毛皮动物胴体处置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三)参与全县兽医行业科技推广、教育培训、科研攻关、对外交流等工作。承担全县畜牧兽医队伍培训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培训、考核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兽医从业人员和中兽医监管的辅助工作。 (四)承担动物产地检疫、动物产品检疫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对运载的动物、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的具体工作。承担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查验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县畜禽标识和动物及动物产品溯源工作。承担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工作。 (五)承担畜牧兽医行业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承担畜牧兽医行业监测、预警、评估的信息服务工作。 (六)承担县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参与农业安全生产的技术指导工作。 (八)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