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职能 | 人事科(挂党建工作科牌子)。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所属事业单位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聘任和劳动技能鉴定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协助党组研究制定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措施,负责局机关、基层所和局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的党纪、政纪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