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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莒南政字〔2026〕22号
板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板泉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板泉镇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板泉镇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二、集聚区区域四至及面积。板泉镇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规划面积约31.89公顷(478.32亩):东至鸡龙河、西至庞疃村、北至岭泉边界,南至滨河村。
三、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板泉镇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坚持绿色循环、集聚发展、提质增效的总体思路,以绿色包装、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以庞疃纸业为龙头,发展上下游相关产业,延伸绿色包装产业链,全力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配套齐全、服务高效的招商引资平台,推动镇域工业结构优化、产业能级提升,促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全面助力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
请你镇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并加强对集聚区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莒南政字〔2026〕22号 --关于《板泉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板泉镇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的请示》的批复.pdf】
附件【莒南政字〔2026〕22号 --关于《板泉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板泉镇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的请示》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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