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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莒南政字〔2026〕21号
板泉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板泉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板泉镇工业集聚区地块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调整板泉镇工业集聚区地块。将原板泉镇工业集聚区扩区地块1调出工业集聚区规划范围,扩区地块1占地面积423亩,四至为东至庞疃村地、西至庞疃村地、南至庞疃村地、北至庞疃村地。
请你镇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并加强对集聚区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莒南政字〔2026〕21号 --关于《板泉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板泉镇工业集聚区地块的请示》的批复.pdf】
附件【莒南政字〔2026〕21号 --关于《板泉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板泉镇工业集聚区地块的请示》的批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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