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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莒南政字〔2026〕20号
十字路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设立十字路街道工业集聚区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十字路街道工业集聚区。
二、工业集聚区区域四至及面积。十字路街道工业集聚区规划面积约38.3公顷(575亩)。其中,地块1面积5.0公顷(75亩),四至为:东至烈士陵园,南至嵋山路,西至龙泰花园,北至温泉社区地块;地块2面积33.3公顷(500亩),四至为:东至东环路,南至南环路,西至嵋山南路,北至朝阳居地块。
三、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十字路街道工业集聚区主要发展新材料、食品等产业。
请你街道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完善相关工作,并加强对集聚区的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莒南县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莒南政字〔2026〕20号--关于《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设立十字路街道工业集聚区的请示》的批复.pdf】
附件【莒南政字〔2026〕20号--关于《十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设立十字路街道工业集聚区的请示》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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