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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解读:《莒南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10月19日,县政府十八届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了《莒南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和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制定本《实施方案》主要基于三方面背景:一是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具体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9号)、《山东省司法厅2025年改革试点项目清单》以及《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司〔2025〕33号)等文件精神。二是直面当前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力量不充足、行为不规范、机制不健全、保障不到位”等。三是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规范化建设经验,为全县法治建设夯实基层执法基础。

主要目的是:以镇街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为抓手,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养、全程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制度机制、强化执法保障力度,最终构建起制度完善、机制健全、职责明确、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镇街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实现基层执法和治理从“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的转型升级,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问:本次试点工作的范围和总体时间安排是怎样的?

答:试点范围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工作步骤分为三个阶段:1.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0月底前):主要完成调研摸排、方案制定、征求意见、会议筹备等工作,正式印发实施方案并部署任务。2.全面实施阶段(2025年11月—2026年8月):按照方案全面推开各项措施,县级将组织专项督导,通过抽查、检查、座谈等方式跟进落实情况,并每季度汇总分析上报进展情况。3.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9月):采取镇街自评、县级复评等方式,全面评估试点成效,总结成功经验和存在问题,形成综合报告,为上级验收评估做好准备。

问:《实施方案》在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养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主要从四个层面着力:1.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坚持政治引领,加强执法人员政治理论学习,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要求,提升政治素养和廉洁自律意识。2.严格资格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符合条件的在岗人员原则上需全员申领行政执法证件。除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免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之外,其他人员必须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才能获证,严禁无证人员独立执法。3.加强岗位培训:确保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各类培训。鼓励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县级赋权部门负有指导培训责任,通过集中培训、实战演练、业务比武等多种形式,形成“培训→实践→激励→巩固”的能力提升闭环。4.严格监督管理:监督执法人员遵守行为规范,每年开展执法行为规范教育。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日常监管,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执法队伍。

问:在规范执法行为过程方面,《实施方案》有哪些创新或亮点?

答:重点围绕执法全过程进行规范,亮点措施包括:1.严格规范行政检查:聚焦涉企检查,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无权限、无证件检查及变相检查。要求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备案,规范使用“鲁执法”平台,压减检查频次,推行联合检查,优化营商环境。2.统一执法文书标准:按照我县统一编制的《镇街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开展专题培训,强化流程审核和案卷管理,确保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3.常态化案卷评查:建立“随办随评”制度,由司法所组织专业人员即时评查案卷关键环节,快速反馈整改,实现“过程控制”,变“事后纠错”为实时监督。4.创新案件审核模式:实行“一案三审+专家会审”。案件在告知书下达前、决定书下达前、结案前分阶段由法制审核机构审核。对重大复杂案件,可启动由县级部门专家组成的会审机制,为规范执法“保驾护航”。

问:在健全执法配套制度方面,将如何推进?

答:主要建立健全以下几项关键制度:1.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县级派驻的6支执法队伍与镇街综合执法队,实行统一指挥、集中办公。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打破层级和领域壁垒。构建“1+6+N”联动执法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联合巡查、案件共研。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制度方面,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全面公开执法信息、执法决定和年报,接受社会监督。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完善文字、规范音像记录,对关键执法活动全程音像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明确审核机构、人员和事项清单,配备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法制审核人员,执行“一案三审”模式。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明晰执法事项和责任分工,压实执法责任。4.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县级部门需及时告知镇街相关裁量权基准并指导。镇街在执法决定中需说明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加强监督,减少随意性。

问:如何保障镇街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答:保障措施涵盖人力、财力、权益和监督多个方面:1.力量保障:机构编制部门强化一线执法编制配备,优化队伍结构,保持队伍稳定,提升专业人才比例。2.经费保障:财政部门保障执法必需的各项经费投入,加强管理,专款专用。规范执法场所,加强装备保障。3.权益保障:建立健全执法责任追究和尽职免予问责机制。落实工资待遇,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鼓励购买意外险,提供健康关怀,宣传先进事迹,发挥榜样作用。4.监督保障: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渠道,及时处理反馈。加强执法评议,定期开展案卷评查等监督活动。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建立“全流程纠偏”机制,推行典型案例示范引导和复议意见书督办,通过“个案纠错+类案指引+制度完善”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问:县级层面将如何推动《实施方案》的落实?

答: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强对方案落实情况的指导与监督。具体包括:对各镇街试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及时总结推广试点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对试点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事项,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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