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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依据
因近几年网约车挤占市场份额、燃油成本上涨等原因,巡游出租司机普遍要求上调出租车运价标准,莒南县中舜出租客运公司和莒南县盛通出租客运公司2家公司共同提出调价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361号)等法律法规,按照价格调整程序,经成本调查、社会公开论证等程序,县政府十八届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对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标准进行调整。
二、调整内容
1.上调巡游出租车起步价。起步价由原来5元/3公里调整为5元/2公里。
2.细化运价分档。2公里以后运价实行分档递增,2-5公里(含5公里)运价执行1.50元/公里;5-30公里(含30公里)运价执行2.25元/公里;30公里以上运价执行3.00元/公里。夜间收费标准对应调整。
3.等待费计费更精准。出租汽车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车辆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同时开始计时收取等待费,前5分钟内免费,超过5分钟(含5分钟)为0.30元/分钟,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算。
4.尾数取舍原则和过桥过路费等收费政策不变,不再保留预约租车费规定。因我县2家出租车运营公司暂未开通预约租车服务,因此决定不再保留原预约租车收费规定。
5.跳表频次增加。2公里以上每200米计费(跳表)一次,不足200米按200米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