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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一、总体目标
聚焦保健类食品经营环节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功效不符等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压实保健类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保健类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增强群众消费安全感与满意度。
二、抽检范围与对象
(一)抽检范围
覆盖全县辖区内所有从事保健类食品经营的单位,重点聚焦城乡接合部、乡镇集市、社区周边、景区周边等风险高发区域,以及药店、商超、母婴用品店、健康体验馆、保健类食品专卖店、网络销售平台入驻经营者等重点经营场所。
(二)抽检对象
重点选取群众关注度高、消费量大、风险隐患突出、投诉举报集中的保健类食品经营主体,优先抽检无合法资质、虚假宣传、违规销售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的保健类食品经营单位,以及来源不明、标签不规范的保健类食品。
三、抽检品种
(一)聚焦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点品类,主要包括:增强免疫力类、辅助降血糖类、辅助降血脂类、减肥类、改善睡眠类、缓解体力疲劳类、补肾壮阳类、改善记忆类等保健类食品,重点排查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易非法添加药物成分的产品。
四、抽检批次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6年4月—6月,抽检48批次;
(二)第二阶段:2026年7月—11月,抽检52批次。
各市场监管所根据辖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分布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统筹部署,实行分批抽检、动态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