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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莒南县支持企业创新发展财政奖补激励政策》

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网站 打印

1、哪类技术合同可以申请认定登记补助资金?

答:技术合同主要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四大类合同,本政策主要补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类技术合同。

2、申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补助资金需要符合哪些标准?

答:一是申请该补助的主体需要为我县范围内,经山东省技术市场管理部门登记认定的技术转移输出方企业。二是该技术输出方企业能够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相应免税代码开具的免增值税普通发票,往来账务清晰,并在后期税务申报中正确选择相应的免税条款。

3、如何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技术合同相关补助资金?

答:申请补助的主体需要提交补助申请及相关材料。县科技局会在官方网站发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及技术合同补助资金通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根据通知要求,按时提报相关材料。

4、哪些企业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补助资金?

答:纳入莒南县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可以申请培育补助资金。

5、申请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需要哪些条件?

答: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向所在镇(街)政府提出入库申请,所在镇(街)政府部门审核后推荐至莒同县科技局审核入库:

一是在莒南县注册经营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是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三是企业已经拥有或者正在申报(转让)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四是企业近两个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五是能够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凭证、账本和报表等财务资料齐全、规范;六是企业承诺在获得资金之日起连续三个年度内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且不会迁出莒南县。

政策咨询渠道:莒南县科技局

咨询电话:0539-721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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