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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山东安嘉地产有限公司的权籍调查结果的公告

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打印

2021年03月,山东安嘉地产有限公司依据莒南政字【2021】6号文,向我中心申请剩余面积不动产登记。该宗土地位于县城北三路以南,新区五路以东;该宗地分割收回面积为3977平方米,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2021年03月我中心派人进行了权籍调查,现将权籍调查结果予以公告(详见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根据《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若有相邻利害关系人对该宗地的权籍调查结果有异议的,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复查申请,异议不成立的,复查所需费用由复查申请人承担。逾期不申请,则以该权籍调查结果为准,我中心将根据权籍调查结果为该宗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莒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3月15日

附件【附件 山东安嘉地产有限公司的权籍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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