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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根据莒南县交通运输局反馈,莒南宏盛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等5家普通货运企业,通过拟投入车辆承诺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但未在承诺期限内投入相应车辆。上述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根据2026年2月6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八次修正)第十四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的规定。
依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交运便字[2014]181号)“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告。”经研究决定,拟注销下列企业(详见附件)已失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现予公告。
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6年7月16日-7月24日,请相关企业自公告结束之日起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至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逾期不交回的,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运企业名单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
1、莒南宏盛通达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鲁交运管许可临字371327206290)
2、山东堃润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鲁交运管许可临字371327206283)
3、莒南县海通沙石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鲁交运管许可临字371327206159)
4、临沂宜晟供应链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鲁交运管许可临字临371327205732)
5、莒南县凯杰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鲁交运管许可临字临371327248143)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