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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拟依职权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打印

莒南县金胜小酒店等市场主体:

莒南县金胜小酒店等市场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市场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三)项、《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二)项之规定,我局拟对莒南县金胜小酒店等(名单见附件)经营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依职权注销,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30日(2026年6月16日-2026年7月15日)。

公告期内,相关单位可向我局书面提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职权注销,证书及编号停止使用、作废。

联系地址:莒南县唐海路777号政务大厅

联系电话:17661501911

附件1:拟注销食品经营企业名单(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

附件2:拟注销食品经营企业名单(主体资格依法终止)

莒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6月16日

附件【附件2: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主体资格依法终止).xlsx
附件【附件1: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名单(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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